12月21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视频会议方式,组织召开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座谈会。会议邀请市民、房地产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行业协会、相关领域专家、物业服务协会、建筑业协会、房地产业协会等不同群体和社会层面的有关代表参加,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全程参与,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出席会议。
会议介绍,为规范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解决建筑垃圾环境污染问题,按照《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遂宁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倾倒、收集、中转、运输、消纳、资源化利用等所有活动)实行BOT(建设-运营-移交)特许经营。项目按市场化运作,实行“产生者付费”原则,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由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排放者按照不超过中标的处置费单价,向特许经营者直接支付建筑垃圾处置费用,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负责行政监管。
会议指出,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定价目录(2021版本)>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规定,建筑垃圾处置费未纳入政府定价目录。为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的意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决定采用视频会议方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作为确定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的参考因素。
与会人员围绕“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充分发表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拟定的分类阶梯式建筑垃圾处置费标准,制定依据充分,符合遂宁实际,均表示认同和支持。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结合座谈会意见建议,对相关资料进行完善,同时按程序审定建筑垃圾处置费单价,将其作为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招标的内容之一。
来源:全景遂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