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直园区建设交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厅的安排部署和最新要求,结合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我局谋划形成了《2023年全市住建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并经2022年第23次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坚持以市委“1336”总体工作思路为遵循,按照局党组“12335”工作思路,用行动证明、用结果评价、用排位打表,以实际行动和终端见效取信于民、取信于组织,圆满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要坚持“一盘棋”格局,团结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充分展现住建速度、住建质效、住建精神。要坚持以“严实细快好精”六字要求不断优化工作作风,坚决破除“等靠要”“推一下动一下”等消极思想,全力打造“政治坚定、执行有力、团结协作、清正廉洁”住建队伍,全面展现住建干部新作为、新担当、新形象。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8日
2023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工作思路 | 工作目标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限 | 牵头领导 | 牵头科室(单位) | 责任科室(单位) | 备注 |
一、坚定“一个中心目标” | (一)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 | 1.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省委“讲政治、抓发展、惠民生、保安全”工作总思路和市委“1336”总体工作思路,紧扣“建设成渝中部现代化建设示范市和锂电之都”这一中心目标,抢抓重要发展机遇期,在实现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中部崛起中展现新作为,以中国式现代化战略路径引领遂宁城市建设全面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 2023年12月 | 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任务均为责任单位,不再列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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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盯“两个主攻方向” | (二)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发展 | 2.紧盯《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建设工作方案》抓落实,在项目承揽、资质升级增项、金融扶持、奖励补助等方面对入库建筑企业提供支持。创新招标投标机制,探索建立以本地产值、税收等指标为核心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信用等级评定机制。鼓励引导本地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增项,着力培育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加快推进建筑工地信息化监管,建设建筑业管理综合平台和全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基础数据、监管数据库。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权招标,督促指导辖区做好特许经营实施前过渡期暂存点、临时堆场的划定和管理。力争保持2022年建筑业发展增速,完成省政府下达建筑业总产值目标和装配式建筑目标任务。 | 2023年12月 | 唐静 | 建管科 | 审批科、招标办、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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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 3.因城施策实施房地产调控,加大“房9条”“新10条”政策执行力度,多措并举提升房地产市场信心。全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持续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推动“问题楼盘”处置化解和完工交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确保2023年房地产业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两项指标同比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2023年,全市逾期交房项目完工交付超过7个。 | 2023年12月 | 姜军 | 房地产业科 | 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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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焦“三大发展主题” | (四)聚焦城市更新 | 4.积极构建“1+1+N”的政策体系,编制《遂宁市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遂宁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建立“体检评估—行动统筹—实施考核—反馈调校”机制,围绕老旧居住区、老旧产业区、老旧商业区、老旧公共设施、低质量公共空间,划定6大城市更新重点功能区和32个城市更新重点单元,有序推进城市更新项目建设,打造“体检先行、连片推进、持续运营”的遂宁城市更新模式。 | 2023年12月 | 向京 | 城建科 | 设计科、治理科、供排水科、生态园林科、房管局、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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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聚焦县域革新 | 5.全力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市政公用设施提档升级,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全面完工“新三推”污水、垃圾项目,加快环境基础设施提级扩能。支持射洪市建设省级城市更新试点市,支持蓬溪县建设省级海绵城市示范市,支持大英县建设天府旅游名县。 | 2023年12月 | 谢川 | 村镇科 | 城建科、生态园林科、治理科、供排水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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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聚焦乡村焕新 | 6.加快中心镇项目建设,夯实中心镇培育基础,力争1个建制镇通过“省级百强中心镇”命名,5个建制镇通过“市级重点中心镇”考核验收。持续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深入挖掘我市传统技艺、传统民居、传统建设等传统资源,健全完善“一村一档”,大力推广高石村(黄娥古镇)、海龙村(海龙凯歌)、关昌村(卓筒盐卤文化)等中、省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利用模式,积极开展中省传统村落申报。深入开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挖掘申报和保护传承利用,延续历史“文脉”。 | 2023年12月 | 谢川 | 村镇科 | 设计科、建管科、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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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攻坚“三项重任” | (七)攻坚“城市能级提升”重任 | 7.持续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对标赶超行动”,聚焦城市空间能级、经济发展能级、门户枢纽能级、生态宜居能级、服务保障能级、城市治理能级等“六大能级”提升,切实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城市产业,推动城市气质、品质、特质有效提升,城市影响力、辐射力和集聚力进一步提高。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10个,计划完成投资160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 2023年12月 | 向京 | 城建科 | 生态园林科、治理科、供排水科、环卫事务中心、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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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攻坚“西部水都”打造重任 | 8.清单制推进扩水工程、引水工程、净水工程、美水工程、活水工程建设,唐家渡电航工程力争实现竣工,蜀睦桥、苍龙桥等桥梁有序建成,圣平岛“花花世界”(一期)完工亮相,圣鹭岛住户整体搬离按期推进,水资源保护景观绿化工程(缤纷之滩)初见成效,推进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全面塑造“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景观,擦亮西部水都名片。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0个,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 2023年12月 | 李建 | 供排水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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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攻坚“生态公园名城”建设重任 | 9.充分挖掘和释放城市剩余空间潜能开展“口袋公园”建设,着力在景观打造、主题彰显、文化植入、功能完善等方面下足功夫,进一步完善均质覆盖公园体系。持续增加城市绿地体量,推进桃花山山体公园、烈士陵园等城市公园建设,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6平方米以上。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30个、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计划建设口袋公园20个、计划完成投资0.8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 2023年12月 | 谢川 | 生态园林科 | 城建科、供排水科、治理科、房管局、代建中心、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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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施“五大提升行动” | (十)实施城市生态提升行动 | 10.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控,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完工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43%,各县(市)海绵城市完工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比例达36%。完成《遂宁市中心城区公园城市专项规划2022-2035》编制和《遂宁市绿地系统规划》修编,对标补短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查。持续完善遂州绿道体系,打通缺口、堵点,形成“两环两山两河五道”绿道主干网络,加速补齐部分绿道断点及短板,全市绿道总里程数达到800公里。 | 2023年12月 | 谢川 | 生态园林科 | 城建科、供排水科、设计科、房管局、代建中心、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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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践行“30.60”双碳发展理念,着力抓好住建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大力推进城乡绿色发展,全面实行居住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完善,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85%,力争6个星级绿色建筑开工建设。 | 2023年12月 | 向京 | 设计科 | 城建科、建管科、生态园林科、治理科、供排水科、村镇科、房地产业科、房管局、质安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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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实施宜居品质提升行动 | 12.加快推进“外联内畅”道路建设,积极构建市主城区“三环八纵六横”道路骨架路网体系,制定《遂宁市“外联内畅”道路建设工作方案》《遂宁主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导则》,推动灵泉大道、永兴大道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开工通德大桥缓堵保畅等项目,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 2023年12月 | 向京 | 城建科 | 代建中心、生态园林科、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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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用好市河东新区“第五立面”综合改造试点经验,完善统筹协调、资金筹措、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方面机制,全面推动城市“第五立面”成片改造,逐步呈现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示范效应,争创全省乃至全国“第五立面”综合改造典型样本。2023年,完成改造总目标的20%,约169万平方米改造任务, | 2023年12月 | 姜军 | 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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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持续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多途径解决新市民、低收入困难群体等的住房问题、改善居住条件。2023年,计划新开工城镇棚户区7000套、城镇老旧小区320个、保障性租赁住房850套(间),支持既有住宅增设电梯65部。 | 2023年12月 | 姜军 | 房管局 | 房地产业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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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围绕“抓点示范、串点成线、汇线成面”工作思路,在2023年6月底前重点打造40个试点小区,并同步全面推开全市“自管小区”“三无小区”综合治理,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 2023年12月 | 姜军 | 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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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加大历史建筑、历史街区保护力度,留住城市记忆。2023年,射洪市完成瞿河镇中皇村“3536”厂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工作,完成1处历史建筑确定工作;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各完成至少1处历史建筑确定工作。 | 2023年12月 | 向京 | 设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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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开展市中心城区机动车停车位综合利用整治行动,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完成《市主城区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修订、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制定、停车智慧系统建设等工作。2023年,推动新建7个机动车停车场,新建500个停车位,新增1000个共享车位,新增200个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 2023年12月 | 向京 | 城建科 | 生态园林科、人防办、房管局、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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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采取城市自体检、第三方体检和社会满意度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城市体检评估工作,全面完成2023年城市自体检、2022年城市体检成果转化工作。促进城市体检、城市更新与城市治理有机统一,精准把脉“城市病”、靶向治理“城市病”。 | 2023年12月 | 向京 | 设计科 | 城建科、建管科、生态园林科、治理科、供排水科、房地产业科、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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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有序推进住建领域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800公里等项目建设,着力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基础设施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承载能力。2023年,计划完成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固定资产投资58亿元。高质量推进代建项目建设,完成来德博物馆项目,开工建设烈士陵园项目、市公安智慧警务中心项目。 | 2023年12月 | 谢川 向京 | 城建科 代建中心 | 生态园林科、治理科、供排水科、环卫事务中心、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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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实施安全韧性提升行动 | 20.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行业指导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推动行业领域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生产闭环管理体系。贯彻落实《遂宁市系统加强城市运行安全管理(住建领域)工作实施方案》,系统加强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市政设施、既有建筑、城市供水、城市防汛、环境卫生、公园广场等8个重点领域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开展燃气、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巩固整治成效。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多督合一”督导检查,始终对安全生产保持高度警觉,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上向好。2023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2人,力争实现零死亡。 | 2023年12月 | 李建 | 局安办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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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持续推进住建领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并有效运行。全面完成“新三推”建设任务,规范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城乡生活垃圾,2023年建成投运射洪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4个生活垃圾治理项目,城市、县城、建制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7%、90%、55%。持续优化运营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工作,保持行政村覆盖率100%。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市中心城区各辖区分别完成至少1个街道的分类投放收集示范片区建设,协调市直机关、市属单位全部完成达标点位建设。有序推进城镇雨污管网病灶排查、分流改造,实施遂宁市主城区河西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升级改造项目,并完成项目一期工程建设;系统化推进城市内涝治理,落实好“库网泵厂站”联动联调;实施盐关东街等易涝点整治工程,消除不少于2个易涝点。全力做好第三轮省督相关工作,推进第二轮央督剩余2项问题达到序时进度整改要求,依法完成“新景源”“绿素”事件赔偿全部工作。 | 2023年12月 | 张庆 | 治理科 | 城建科、供排水科、村镇科、审批科、设计科、建管科、法规科、办公室、质安站、环卫事务中心、住建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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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实施镇村风貌提升行动 | 22.加强新建农房风貌建设管控,开展“设计下乡”,指导为干屏村、中凰村等开展农房风貌提升试点建设,建设具有我市地域特色的农房风貌。持续做好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管理,充分发挥星级农村建筑工匠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进一步提升农村建筑工匠整体技能水平和农房建设质量。全面完成2022年1717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做好2023年度危房改造任务申报和实施,并按时序推进。 | 2023年12月 | 谢川 | 村镇科 | 设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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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实施干部素质提升行动 | 23.制定出台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分层分类开展干部专业化精准培训。通过“上派下挂”“驻村帮扶”“轮岗交流”等途径鼓励干部加强实践锻炼,加速成长成才。鲜明局党组“党性强、人品好、肯干事、能干事”十二字选人用人标准,坚持在重点项目建设一线和急难险重工作前线考察、识别、任用干部。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通过公开招聘、公开遴选等方式,实现“多中选优、择优而用”。坚持谈心谈话、干部家访等制度,落实关心关爱干部职工二十一条措施。全面落实“三个分开来”要求,干部在推动发展、改革创新、破解难题、先行先试中出现失误或问题,及时启动容错纠错。大力表扬宣传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对诬告陷害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 2023年12月 | 张庆 | 人培科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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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筑牢新时代“护民之盾” | (十五)持续推动人防工程建设
| 24.全力推进锦华记忆公园遂宁公用人防工程建设,力争202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计划完成投资3000万元。协同推进川渝遂潼人防疏散地域玉丰基地项目建设,力争2023年上半年开工建设。同步新建民用建筑依法结建防空地下室,确保总量和人均占有率持续增长,2023年新增批建防空地下室6万平方米。坚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2023年力争核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2500万元。 | 2023年12月 | 黄洪波 | 人防办 | 城建科、生态园林科、设计科、审批科、法规科、代建中心,遂宁经开区建设交运局、各县(市、区)人防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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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强化工作保障 | (十六)强化党的全面领导 | 25.坚持“党建铸魂、业务出彩”理念,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党员干部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加强党员教育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推动党建与业务相互融合、同频共振。 | 2023年12月 | 李建 | 机关党办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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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推进省委巡视和市委联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大力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强化日常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坚决整治“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现象。 | 2023年12月 | 李建 | 机关党办 (机关纪委)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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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强化全面依法行政和维护社会稳定 | 27.全面推广“1+8”示范试点成果推进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治建设,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推进业务与法治深度融合。做实做细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工作,持续推进“问题楼盘”、工程建设欠薪、工程质量安全、小区治理等建筑房地产领域问题处置。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工作要求分类施策化解,以法治手段重点攻关积难案件,做好重点敏感时期信访稳控工作,防止赴省进京聚集、涉访个人极端事件和负面炒作发生。 | 2023年12月 | 谢川 | 法规科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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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强化惠商利企 | 28.全力做好省级营商环境评价相关工作,力争“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两项一级指标均进入全省优秀档次梯队。组织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用气”两项一级指标任务,全面完成年度分指标任务。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深入落实《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27条政策措施》,助推工程建设项目早开工、快建设、见实效。 | 2023年12月 | 唐静 | 审批科 | 城建科、供排水科、建管科、设计科、生态园林科、质安站、招标办、城建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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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强化宣传引导 | 29.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并同步公开政策解读。站稳政治立场,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意识形态、网络安全、网络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全力维护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进一步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统媒体、党报党刊等平台载体,推广好、维护好、运用好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 | 2023年12月 | 谢川 李建 姜军
| 法规科 机关党办 办公室
|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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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强化资金保障 | 30.积极争取和规范使用各类资金。坚持定期对接制度,积极主动加强与省、市有关部门沟通,及时掌握政策、项目、资金动向,积极争取中省相关专项资金、政策支持。逗硬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加强对辖区住建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的督导,跟踪推进项目实施,确保绩效管理与业务管理、项目管理紧密衔接,有力推动项目建设。将资金争取情况合理运用到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评先评优等激励措施中。 | 2023年12月 | 唐静 张庆 谢川 李建 姜军 向京 | 城建科、村镇科、治理科、供排水科、生态园林科、建管科、设计科、计财科、房管局、环卫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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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重抓的“十件大事”
一、深入实施城市更新试点建设。积极构建“1+1+N”的政策体系,出台《遂宁市主城区城市更新专项规划》《遂宁市城市更新管理办法》,建立“体检评估—行动统筹—实施考核—反馈调校”机制。围绕老旧居住区、老旧产业区、老旧商业区、老旧公共设施、低质量公共空间,有序推进6大城市更新重点功能区和32个城市更新重点单元建设,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城市产业,提高城市影响力、辐射力和集聚力。计划新开工城镇棚户区7000套,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0个,更新改造老化燃气管道800公里、排水管道40公里,推进7个城市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加快实施。
二、加快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持续推进“城市能级全面提升对标赶超行动”,聚焦城市空间能级、经济发展能级、门户枢纽能级、生态宜居能级、服务保障能级、城市治理能级等“六大能级”提升,切实补齐设施短板、完善城市功能、发展城市产业,推动城市气质、品质、特质有效提升,城市影响力、辐射力和集聚力进一步提高。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110个,计划完成投资160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三、着力推动两大产业健康发展。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推动建筑强市,在项目承揽、资质升级增项、金融扶持、奖励补助等方面给予建筑企业支持,着力培育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级资质企业,力争保持2022年建筑业发展增速,完成建筑业总产值目标任务。因城施策实施房地产调控,加大房地产“房9条”“新10条”执行力度,用好“保交楼”专项借款政策,全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确保2023年房地产业投资、商品房销售面积两项指标同比增速稳定在合理区间。
四、擦亮打响“西部水都”品牌。清单制推进扩水工程、引水工程、净水工程、美水工程、活水工程建设,唐家渡电航工程力争实现竣工,蜀睦桥、苍龙桥等桥梁有序建成,圣平岛“花花世界”(一期)完工亮相,圣鹭岛住户整体搬离按期推进,水资源保护景观绿化工程(缤纷之滩)初见成效,推进水上运动中心建设,全面塑造“城中有水、水中有城”的景观,擦亮西部水都名片。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20个,计划完成投资10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五、抓紧实现“生态公园名城”愿景。充分挖掘和释放城市剩余空间潜能开展“口袋公园”建设,着力在景观打造、主题彰显、文化植入、功能完善等方面下足功夫,进一步完善均质覆盖公园体系。持续增加城市绿地体量,推进桃花山山体公园、烈士陵园等城市公园建设,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以上、绿化覆盖率达到43%以上、实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5.6平方米以上。2023年,计划实施重点项目30个、计划完成投资15亿元,计划建设口袋公园20个、计划完成投资0.8亿元(以市上最终审定为准)。
六、全力焕新城市“第五立面”。用好市河东新区“第五立面”综合改造试点经验,完善统筹协调、资金筹措、项目推进、长效管理等方面机制。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能级全面提升等有机结合,将城市“第五立面”综合改造提升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必改内容,全面推动城市“第五立面”成片改造,完成总体改造量的20%,逐步呈现连“点”成“线”、连“线”成“片”示范效应,争创全省乃至全国“第五立面”综合改造典型样本。
七、加速形成“外联内畅”交通体系。制定《遂宁市“外联内畅”道路建设工作方案》《遂宁主城区城市道路建设导则》,开展联通对外通道、畅通主干道路、加密城市支路、打通拥堵节点、疏通过江瓶颈、优化慢行交通、提升静态交通为体系的“外联内畅”道路建设行动,加快构建“三环八纵六横”道路骨架网络。推动灵泉大道、永兴大道等15个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提升城市道路通行能力。
八、探索创新“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治理模式。以推动“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出发点,以服务居民、改善生活环境、提升宜居水平为落脚点,按照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原则,围绕“抓点示范、串点成线、汇线成面”工作思路,2023年6月底前重点打造40个试点小区,有序推进“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治理模式转变,提高“自管小区”“三无小区”治理水平,力争实现有业主自治组织、有安全防护设施、有基本物业服务、有干净整洁环境、有长效管理机制、有良好小区风气等“六有”目标。
九、持续深化中心镇培育建设。做好“省级百强中心镇”“市级重点中心镇”培育建设,严格按照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培育建设要求,明确建设标准、强化顶层设计、建立考核机制,引导中心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城镇治理等方面建设标准化、规范化。深入实施“六抓六提升”行动,结合中、省、市“十四五”重点涉农项目建设,积极开展项目包装和资金支持,不断完善中心镇功能,增强中心镇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小城镇高质量发展。力争2023年成功创建1个“省级百强中心镇”,新培育一批“市级重点中心镇”。
十、坚决守牢安全底线。坚持“三管三必须”原则,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辖区属地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系统化加强“8+1”重点领域安全监管。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安全监督与执法处罚联动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修订完善《遂宁市城区燃气发展规划》,分批次推动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深入开展危旧房专项整治,在全面排查整治基础上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年度危旧房整治任务。常态化开展住建领域“多督合一”督导检查,始终对安全生产保持高度警觉,以高压的态势确保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稳定向上向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