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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5年8月第三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8-19 10:11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8月15日、1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一、遂宁市安居区梧桐路片区城市污水管网整治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城南旧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整治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鹏安投资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安居区梧桐路片区城市污水管网整治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城南旧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整治建设项目位于安居区梧桐北路、解元路、兴安北路等处,施工单位遂宁市鹏安投资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其中,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1400吨,运输至位于安居区琼江河沿线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农村公路及桥梁整治建设项目用于土方回填;工程垃圾产生数量为400吨,运输至位于安居区318国道的安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运输单位为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0号(变A)〕,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AJH175、川J6529J、川J67733。

(四)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遂宁市安居区梧桐路片区城市污水管网整治及附属设施提升项目/遂宁市安居区城南旧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整治建设项目产生工程渣土1400吨、工程垃圾400吨,由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别运输至遂宁市安居区琼江流域农村公路及桥梁整治建设项目、安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8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7月31日止。

二、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变更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三)基本情况: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DRAY715A,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富源路一品花园2栋3单元203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天宫路平安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G5YE00、川MMW315,荷载总能力为3.29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2025乙5号),本次申请变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由原来1辆增加至2辆,新增加车辆车牌号为:川MMW315。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瑞辰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资料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川J00字2025乙5号)载明内容不变。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编号编码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4〕2875号),许可证编号变更为“川J00字第2025乙5号(变A)”。

三、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林森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位于市河东新区东平北路27号,施工单位四川林森净化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装修垃圾,产生数量为1500吨,运输单位为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3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6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0672、川J60729、川J68383、川JGP000、渝AZ7A01、川J5509R,经分类处理后运输至遂宁经开区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4丙1号)协同处置。

(四)审查意见:原则同意遂宁市中心医院河东院区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产生装修垃圾1500吨,经分类处理后由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经开区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9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4月30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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