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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第一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工作的通知

来源: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6-02 09:2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燃气行业主管部门,各燃气经营企业: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无纸化考试报名审查工作的通知》(川建人教函〔20223012号)和《关于印发〈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建行规〔202115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第一期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一)个人报名及企业审核时间:2023659:00—6717:00

(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核时间:2023659:00—6817:00

(三)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6229:00—62817:00

(四)考试时间:2023629—72日。

二、报名登录方式

报考人按以下路径进行报名。

路径1: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学员服务安管、特种、燃气从业人员报名入口,注册账号并登录进行个人报名和企业审核。

路径2: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http://202.61.88.188/scbuilder/index.html业务系统入口,注册账号并登录进行个人报名和企业审核。

三、报考人数

按照本年度报名计划安排,本期全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名人数限制12000人。我市报名人数不设限制,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应报尽报。

四、报考资格核验

(一)各企业要认真校核报考人上传的报考材料,报考材料上传经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无法修改、撤销、退回或删除。在报考岗位名额已满或报名时间截止后,将无法重新提交报考申请。

(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格审核地址:遂宁船山区渠河中路6631504室,咨询电话:0825-2318092

(三)报考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考试,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考核合格证书的,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处理。

(四)报考人只能报考同期的一项考试且报考岗位不得与已持有的有效证书岗位相同。

(五)连续两次无故缺考的报考人,请在报名开网前登录报名平台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即可报名。

五、相关费用

报名、考试不收取费用。

六、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无纸化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人在计算机上作答,答题时间120分钟,试卷满分均为100分,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交卷后计算机自动显示考试成绩。

七、考点设置

考点由全省统一安排,报考人考室、机位由计算机随机编排。我市考点设置在市主城区,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八、准考证打印

报考人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http://www.sjwrtvu.net/)或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官网(http://202.61.88.188/scbuilder/index.html)对应考试管理平台(个人端)打印本人准考证。

九、考试入场

报考人入场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身份证、临时身份证、二代社保卡、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要诚信报考,切勿听信中介机构的虚假宣传,认真学习准备,按时参考。报考人可登录四川建设学习网考前学习,进行网上模拟练习。

(二)有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认真组织本企业报考人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培训、考试组织工作,如实登记保存培训过程记录(纸质及影像记录等),不协助非本企业人员报名考试。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附件:1.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考须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日   

 

附件1

 

四川省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报考须知

 

一、考试岗位

考试岗位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燃气输配场站工、液化石油气库站工、压缩天然气场站工、液化天然气储运工、汽车加气站操作工、燃气管网工、燃气用户检修工共9个岗位。

二、考试内容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样式和专业培训考核大纲(试行)的通知》中附件2《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评价大纲(试行)》所规定的要点内容,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燃气经营企业管理、通用知识和燃气专业知识四个主要部分。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不得报考与已取得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相同的岗位(工种),且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一)四川省内注册的燃气经营企业在岗职工;

(二)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三)具有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四)已完成相关岗位培训。

四、提交资料

申请考核的燃气从业人员,应当提交下列资料:

(一)与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在岗证明;

(三)学历证书;

(四)企业开具的带鲜章的培训合格证明。

五、其他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请用人单位督促报名参加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考试的职工(法定代表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报考人员除外)上传最近4个月中至少1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要求报考人参保单位名称与报考企业名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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