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高考)将于6月7日—6月10日举行,2026年遂宁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将于6月13日—6月15日举行。为给广大高考、中考考生提供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决定在高考、中考期间加强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市容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期
2026年6月5日6:00—2026年6月9日18:00。
2026年6月12日6:00—2026年6月15日18:00。
二、管控期内相关要求
(一)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证明,12:00至14:30、22:00至次日06:00禁止所有建筑施工作业活动(含装饰装修施工)。
(二)各考点、考生集中食宿点、集中连片住宅区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在建工地全天24小时暂停施工作业活动。其他因抢险抢修、救灾救援等急需施工作业的,须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降噪措施。
(三)全市范围内暂停占道促销、庆典路演等经营性占道服务事项备案,禁止各类露天占道宣传、占道餐饮、占道演艺、歌舞健身等可能排放噪声的户外活动。
(四)各考点、考生集中食宿点、住宅区内部及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全天暂停使用可能排放噪声的喇叭、音响、鼓乐器材或其他扩音类电子广播产品。
(五)各考点、考生集中食宿点周边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乱扔垃圾、杂物,不得长时间、露天堆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适当加大垃圾清运频次,降低垃圾清运作业噪声。
(六)各考点、考生集中食宿点周边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含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应规范有序停放,经营企业要加强运维调度,不得堵塞交通、影响人车通行。
三、请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考、中考期间的噪声管控和环境整治工作,及时劝导制止或报告反映违法违规行为。凡违反相关规定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6月15日18时。
举报投诉电话:
船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2656712
安居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8660268
射洪市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6622803
蓬溪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5425910
大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7888000
遂宁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2655065
市河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0825-2988861
特此通告。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