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7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供销社联合印发《遂宁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遂建发〔2020〕139号),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决策部署,有序推进我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营造干净、整洁、优美的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和发展环境。
二、制定依据
《四川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置工作方案》《四川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等。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底,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90%以上的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30%以上的行政村。全市90%以上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
到2023年,全市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所有行政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60%以上的行政村。全市所有行政村的生活垃圾基本得到有效治理。
到2025年,乡镇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显著提高,基本建立“垃圾分类有特色、转运设施较齐全、村庄保洁见长效、资金投入有保障、监管制度较完善”的农村生活垃圾常态化治理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是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鼓励采取“二次四分法”为主,“一次四分法”“三分法”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分类方式。农村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就地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有效减少需外运处置的农村生活垃圾量和外运频次。
二是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集中处理模式和“户分类、村收集、村就地就近处理”相结合的就地就近处理模式。
三是明确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建设要科学设置村庄垃圾分类收集点,逐步改造或停用露天垃圾池等敞开式收集设施。偏远的农村要提高垃圾清运频率,严禁出现垃圾爆池外溢、随意乱堆等现象,严格防范形成新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四是明确村庄保洁要求,各县(市、区)、市直园区要尽快建立完善行政村和村民小组配备保洁员机制,发挥保洁员在垃圾分类、垃圾收集等方面的职责。
五是明确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确保到2020年底排查出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全部完成整治。
六是明确广泛开展动员宣传活动。
《方案》还从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监督落实四个方面提出具体保障措施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