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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预算单位)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03-05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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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二、重要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1. 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表1.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2.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职能简介

1. 贯彻执行有关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该职责暂定在事务中心,根据市委编办机构设置再作调整,下同)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并提供技术指导。

2. 参与全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暂定)各种专业规划编制;制定城市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暂定)的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计划,并提供技术指导。

3. 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包括城市道路、桥梁、隧道、供排水等)、园林绿化、建设工程消防(暂定)的建设、管理、维护工作。

4. 统筹协调和指导市城区城市排水防涝、城镇燃气、城市供水、污水处理应急抢险工作,指导全市城市修订排水防涝、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应急预案,具体负责修订市本级排水防涝、城镇燃气、城市供水、城镇污水处理应急预案。

5. 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地下管网平台、海绵城市监测平台、城市节水系统、中心城区照明智能集中控制系统等数字化建设管理、维护更新工作。

(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重点工作

一是进一步规范管理行为。按照市委、市政府、局党组赋予事务中心的职能职责。尽快出台《遂宁市地下管网管理办法》、《遂宁市城镇燃气安全运行应急预案》、《遂宁市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应急预案》、《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运行及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修订《中心城区排水防涝应急预案》。

二是做好项目建设技术指导。加快幸福路的质量缺陷整改,加快军分区、幸福路、原涉改单位遗留项目的工程竣工决算。成立以辖区技术人员为主、社会专家为辅的“智库”。

三是加强智能平台监管。积极学习地下管网监测平台、海绵监测平台、照明集中控制监管平台业务知识。

四是做好城市排水防涝。早谋划、早安排、早部署2021年排水防涝工作,进一步做好事前检查、事中巡查、事后核查。建设一支应急队伍、更换一批物质、采购一批设备,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开展今年排水防涝工作。

五是加强燃气行业监管。进一步完善城镇燃气企业发展规划布局。梳理全市燃气行业基本信息,提高城镇、农村燃气普及率。加快城镇燃气隐患管网改造,提升城镇燃气企业储气能力。加强行业业务指导,组织行业技术交流及考前培训,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核发初审工作。提升行业从业人员资格考试通过率。强化安全监管、加强隐患整治,确保行业安全运行。

六是处置单位遗留问题。加快涉改单位遗留未审计完成的工程项目决算,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支付到位。尽快妥善处理原涉改单位遗留问题。

七是强化财务资金使用。完善事务中心资金内控管理制度,做好海绵城市监测平台、城区亮化工程运维、燃气安全管控财政预算资金的招标工作。做到资金及时使用、资金安全使用、资金发挥效益。

八是强化城市安全运行。重点检查各辖区市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促各辖区市政主管部门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日常养护维护,并按频率对市政道路、桥梁进行检测。

九是持续开展乱象治理。2021年继续开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占道乱开挖治理工作,做好燃气企业服务的同时持续优化行业营商环境,打击行业乱收费、违规经营、不作为、慢作为等行为。

十是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探索建立《遂宁市市政道路建设技术导则》,统一全市道路建设标准、风格,提升城市品质,在遵守国家规范、技术规程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控制、安全防控、文明施工、造价管理等方面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是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32.16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较2020年减少567.76万元;二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36万元;三是增加了市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运行电费22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入预算432.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10万元,占3.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06万元,占96.74%。

(二)支出预算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支出预算432.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08万元,占28.25%;项目支出310.08万元,占71.7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32.16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02.0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较2020年减少567.76万元;二是减少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84.36万元;三是增加了市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运行电费220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8.06万元、上年财政应返还额度结转14.1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4.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收支总预算418.06万元,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市城区环境整治亮化工程运行电费22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71万元,占4.71%,卫生健康支出3.79万元,占0.91%,城乡社区支出390.03万元,占93.30%,住房保障支出4.53万元,占1.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04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缴纳由单位开支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9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缴纳由单位开支的医疗保险费支出。

4.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2021年预算数为83.98万元,主要用于:事务中心日常维修维护管理项目经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06.05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项目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等。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53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按规定缴纳由单位开支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2.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8.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3.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用于接待相关行业单位来遂宁交流学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9.09%主要原因是按照2021年预算口径要求,厉行节约,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皮卡车2辆、面包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等协调和指导工作。

八、“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57万元,其中: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0.57万元,差旅费5万元。

(一)会议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30%。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减少会议费预算。

(二)培训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89.4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市政公用、园林绿化、建设工程等培训费。

(三)差旅费较2020年预算下降2%主要原因是按照厉行节约要求,减少差旅费预算。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1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务中心全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二、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 “三公”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部门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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