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3年第十四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许可证资质审查的公示

来源: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6-25 09:1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2014167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3年第十四批燃气经营企业资质申报的网上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本批次审查企业2家,经初审均不符合要求,详细情况如下。

一、四川川港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遂宁分公司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延期)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无企业负责人杨斌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无公司章程和企业资本结构说明;申办企业所提交与气源生产供应企业签订的供用气合同已过期;申办企业所提交燃气气质检测报告非中国计量认证机构出具;无主要燃气设施设备一览表;无新建燃气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材料;办公场所证明资料填写不规范,无不动产登记证书;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情况内容缺项,安全操作规程内容内容缺项,提供资料为配气站操作手册;企业安全负责人及经营负责人与原燃气经营许可证副本登记不一致;登记注册类型与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此次申请内容(核准区域)填写内容与批复文件不一致。

二、遂宁市智鑫燃气有限公司

申请审批类型:燃气经营许可(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

审查意见:不同意。

存在问题:无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杨瑞的燃气经营企业从业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及身份证;变更后办公场地证明资料填报不规范。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909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8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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