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印发《遂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声像文件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根据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以及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设工程声像文件归档标准》等规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及我市实际情况,完善并制定了遂宁市市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
二、制定该《规定》的目的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和规范我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促进城建档案健康发展,确保进馆工程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主要内容
(一)本《规定》自7月1日起实施。
(二)各自职责
1.建设单位应将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声像文件的归档和管理工作纳入项目建设计划和项目领导责任制。
2.各参建单位要指定专人做好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工作。文件形成单位应对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的真实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3.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建设工程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的报送工作,严格履行报送主体责任,对各参建单位形成的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进行检查,并保证电子文件和归档的纸质文件内容信息一致。
4.建设单位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文件进行审查时,应出具《电子文件质量保证书》。
5.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应积极支持配合建设工程电子文件的接收和归档工作。
6.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对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声像文件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三)电子文件(由纸质文件扫描)归档及要求。
(四)声像文件质量要求。
(五)验收移交相关要求。
(六)遂宁市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文件归档范围。
(七)遂宁市建设工程声像文件归档范围
四、出台后的影响
该《规定》的制定,再次明确了所有进馆的工程资料,建设单位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报送一套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声像文件。进一步细化了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