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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类行政许可事项初审意见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21 21:19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漆林沛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射洪县华石混凝土有限公司、遂宁新茂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科浩建材有限公司、遂宁市宏伟建材有限公司、遂宁保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雁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7家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现将初步审核意见进行5个工作日(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6日)的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一、四川漆林沛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同意。

二、射洪县华石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涉嫌违法侵占林地。

三、遂宁新茂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符合“净资产2500万元以上”要求;未符合“技术装备:(1)120立方米/小时以上混凝土搅拌设备1台,并具有混凝土试验室;(2)混凝土运输车10辆;(3)混凝土输送泵2台”要求。;无用地手续。

四、四川科浩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见混凝土试验室佐证资料。;未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无工程竣工验收手续,现场生产场地、存储设备、生产线设计年产能力、试验室条件不达标。

五、遂宁市宏伟建材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同意。

六、遂宁保力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不同意。

存在问题:未见实验室负责人‌;未符合“技术装备:混凝土运输车10辆”要求。;无用地手续,无竣工验收手续,无厂房设施质量安全鉴定报告。

七、四川雁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延续)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审查意见:拟同意。

行政许可申请人如对初步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按川建审发〔2014〕460号文件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公示期内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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