窨井盖是城市基础设施重要组成部分,窨井盖安全管理事关城市安全有序运行和群众生产生活安全保障。近年来,窨井盖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省内外因窨井盖导致的坠井伤亡事故仍然时有发生。汛期临近,为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有效防范检查井伤人、亡人事故发生,切实确保人民群众“脚下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近日印发《关于再次全面排查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对全面排查整治窨井盖安全隐患再安排再部署。
《通知》要求,一是在2023年6月10日前,全面开展窨井盖普查建档工作,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按照《四川省窨井盖编号规则》要求,健全窨井盖管理档案,做到“一盖一编号、一井一档案”。二是在2023年6月20日前,对城市道路、公共绿地、小区院落等涉及的给水、排水、燃气、电力、通讯、路灯、有线电视等各类窨井盖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破损、下沉、凸起、松动、缺失的窨井盖和废弃的窨井立即处置,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在2023年6月30日前,对尚未安装防坠落装置的窨井,全覆盖安装悬挂式防坠落格板或防坠落安全网。
《通知》强调,一是要规范施工作业管理,在开展城市道路和管网项目施工时,科学合理选择窨井盖产品,严格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安装,并加强窨井盖施工验收管理,窨井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二是扩建、改建城市道路需要拆除、移动窨井盖的,道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窨井盖权属单位报告,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在工程完工后按有关技术标准恢复原状。三是在实施排涝应急处置和管网检修作业时,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盖的,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作业结束后及时恢复窨井盖原状。
《通知》明确,按照“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窨井盖,由产权单位负责整改隐患;产权不明的窨井盖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核实产权,产权无法核实的,由各县(市、区)、市直园区市政行业主管部门兜底整改隐患。
自2021年启动窨井盖安全整治工作以来,全市累计普查并统计各类窨井盖共计171956个,完成城市道路窨井盖安全隐患整治6123处,安装防坠网11953套,完成市政排水管堵塞疏通446处,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脚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