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7月21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7月22日至7月24日)。
一、遂宁安居经开区家电及汽摩配件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安居经开区家电及汽摩配件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位于安居区玉丰镇,施工单位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2万吨,运输单位为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核准证编号:川J00字第2025乙20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1辆,车牌号为川J67733,运输至位于安居区玉丰镇新园村的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用于土方平衡。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安居经开区家电及汽摩配件产业园区建设项目二期-道路工程产生工程渣土2万吨,由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位于安居区玉丰镇新园村的安居化工园区整体提升建设项目-土石方工程用于土方平衡。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4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北冶建设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5年12月31日止。
二、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小学校食堂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君羽世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小学校食堂建设项目位于安居区琼江下路136号,施工单位四川君羽世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2700吨,运输单位为遂宁市鑫宇程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编号:川J00字第2025乙16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2308、渝DQ0277、川ADJ710,运输至位于安居区国贸东路81号、梧桐南路443号的遂宁市安居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国贸阳光及柔刚新界片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用于土方回填。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安居区第一小学校食堂建设项目产生工程渣土2700吨,由遂宁市鑫宇程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安居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国贸阳光及柔刚新界片区等老旧小区改造及配套设施)用于土方回填。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5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2月10日止。
三、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
(三)基本情况: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0MA69H1351B,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高新区正黄金域名邸10-1-290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天宫南路80号平安停车场,运输车辆车牌号为川J60672、川J60729、川J68383、川JGP000、渝AZ7A01、川J5509R,荷载总能力为46.24吨。
(四)审查意见:2025年7月21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四川君梓宇后勤服务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资料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乙23号”。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7年7月22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