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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燃气企业类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决定的通告2024年第10号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4-08-06 09:33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四川宏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现将审批决定通告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遂宁销售分公司

申请事项:燃气经营许可(新办遂安加气站及登云加气站)

审批决定:批准。

二、四川宏源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燃气经营许可(延期CNG分公司加油加气站及新增经开区加油加气站)

审批决定:不批准。

行政许可申请人对通告内容有异议的,可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行政审批申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审发〔2014460号)要求提交申诉申请材料,并于通告期内完成申诉工作;逾期未申诉的,视为放弃申诉权利,系统不再受理。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将视为无效举报。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厦90902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8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8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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