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0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召开环保督察整改销号暨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住建领域环保督察整改销号及中央环保督察指出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工作。会议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帆同志主持,各辖区住建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
一、站位要高,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主动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是硬任务、硬要求,我们一定要牢记“国之大者”,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端正态度,紧盯问题,提高效率,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充分认识抓好生态环保问题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工作,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实际行动,要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路径要准,切实提升整改工作的精准性。各单位要按照既定时限要求完成“新景源”及“绿素”环保问题整改方案编制工作,重点把握实效性、针对性、衔接性、可调度性和可销号性等编制原则,确保方案编制科学合理,整改目标、时限、措施明确。充分考虑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可行性,确保可达可查可考,对于极少数短时间无法完成整改的事项也必须明确阶段目标,确保2022年年底前完成绝大多数问题整改。
三、责任要实,切实提高整改销号工作的实效性。各责任单位要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工作部署到位、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抓整改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聚焦难点、举一反三、严防反弹。在落实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任务、央督“回头看”整改任务、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工作时,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原则,严格对照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科学整改、精准施策,确保如期全面完成整改任务。按时提交整改销号资料,严格按程序销号,做到真整改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