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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遂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政策解读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09:26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关于修订<遂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部分内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在原有制度基础上,对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遂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和〈遂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指南〉的通知》(遂建发〔2021〕100号)中部分内容进行修订而印发实施。

修订内容扩大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范围,将《遂宁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指导意见》“二、实施范围”中的“遂宁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6层及6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范围内”修改为“遂宁市范围内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既有住宅,且增设电梯在原产权建设用地范围内”,满足了更多需要增设电梯的低楼层业主需要,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健全了我市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持续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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