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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的公示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11-17 09:05 浏览次数: 字体: [ ] 收藏 打印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17日至112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联系电话:17628291835;邮寄地址:遂宁市渠河路663号建设大楼

 附件: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117日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整改任务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项整改任务:前两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均指出,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存在雨污分流不彻底,库区积存大量渗滤液等问题。遂宁市自报已完成整改。督察发现,遂宁市长效机制不健全,渗滤液积存量高达7万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既没有想办法增加渗滤液处理站处理量,也没有及时组织转运处置渗滤液,甚至还同意将2.9万吨餐厨和环卫废水排至填埋区。202311月,运维单位报请采取措施化解风险,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置之不理,放任环境风险隐患继续存在。此外,该填埋场未定期开展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20237月才发现防渗衬层破损、渗滤液污染地下水。调查评估结果显示,填埋场已存在疑似渗漏区6205.9平方米,较为确定渗漏区1500.2平方米,周边7个地下水监测点有6个水质超标,其中5个出现IV级及以上污染等级,锰、氯化物等指标已达最高污染等级VI级。典型案例披露:大量渗滤液汇集在填埋场坝内低洼区,遂宁洁城公司只是简单粗暴将其抽排至填埋区表面防渗层上方,造成大量渗滤液通过雨水排口进入外环境。快速检测结果显示,雨水排口外排的渗滤液化学需氧量、氨氮浓度分别约200毫克每升、20毫克每升,超过地表水III类标准9倍、19倍。此外,填埋场渗滤液调节池容量为9000吨,因长期未清淘,有效容量已不足1000吨,进一步加剧风险。

整改实施主体

遂宁兴业集团、船山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

提升渗滤液处置能力,实现雨污分流,降低环境风险。

整改时限

20259

整改措施

1.20246月已完成渗滤液处置量提升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入河排污口论证工作;20247月已完成增设4套渗滤液处置设备安装工作,将渗滤液处置能力提升至400立方米/天,加快降低渗滤液积存量。

2.20248月已完成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和防渗膜更换。

3.20254月底前,制定调节池清掏方案,科学、有序清掏调节池,降低观察井液位,提高有效容量。

4.20259月底前,完成地下水详细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治理方案,有序推进地下水治理工作。

5.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做到达标排放,定期开展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营企业于20247月完成4套渗滤液处置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处置能力达到400立方米/已采取就地处置+外运处置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了填埋场积存渗滤液处置。

2.经现场核查,20248月已完成填埋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和表面HDPE膜覆盖更换。

3.经现场核查,运营企业于2025415日前已完成渗滤液调节池内淤积污泥清理,释放有效库容。

4.委托西华大学于20257月完成了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根据调查结果,委托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污染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地下水污染治理正有序推进。

5.加强了日常监管,督促运营企业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管理要求,定期开展了渗滤液处置排放的例行监测,排放结果达标。已于20253月开展了防渗衬层完整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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