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办法》(遂建行规〔2024〕3号)相关规定,经“锦绣潮鸣一期”“川渝粮食物流中心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申请,遂宁市河东新区建设与交通运输局、船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推荐初审,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考评领导小组现场复查并根据项目竣工后实施的综合评价结论,拟评定锦绣潮鸣一期”“川渝粮食物流中心高标准粮仓建设项目”为“遂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至2026年8月7日(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方式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825-2310510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