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5月12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4月第三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4月9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4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4月10日至4月15日)。

一、5万吨预制菜项目(一期)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5万吨预制菜项目(一期)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金龙路南侧、银河路东侧、机场东路西侧,施工单位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产生数量为10吨,用于项目内部临时道路铺设。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垃圾10吨用于项目内部临时道路铺设,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现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九洲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6月30日止。

二、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510903MA688CQY5B,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办公楼2楼5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西路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1辆,车牌号为川J6707M,核定载质量为16吨。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市勇恒华鸿建材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经营场所等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建筑垃圾运输范围为遂宁市行政区域内,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五)许可时限: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建行规〔2024〕14号)中“发放《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该许可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等规定,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7年4月10日止。

三、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园区道路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台片区产业园区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一园区道路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九莲街道办石溪村至新桥镇小坝村,建设单位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53945.97吨,用于项目内部回填、土方平衡。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工程渣土53945.97吨用于项目内部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广利工业发展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

四、锦绣潮鸣二期建设项目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荣发弘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锦绣潮鸣二期建设项目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二期旌忠路以南香林北路以东,该项目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等手续,因该项目土方平衡需要堆填工程渣土,专业分包单位四川荣发弘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处置)”许可。锦绣潮鸣二期建设项目提供的《申办单位基本信息表》显示,该项目设计库容为8万立方米,占地面积3.9公顷,环境卫生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要件齐全。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荣发弘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许可证编号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四川荣发弘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现场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7年1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