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坚持绿色发展理念,推动施工扬尘源头治理,贯彻落实国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决策部署。今年1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执法、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推动划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区域的工作。8月24日,市政府七届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划定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区域的通告》,并于2021年8月26日正式印发并向社会通告。《通告》规定,船山区所有乡镇和街道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安居区、蓬溪县、射洪市、大英县可依法划定禁现区域,自2021年9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年来,国省层面先后出台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将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作为刚性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规定区域内施工现场使用预拌制混凝土及预拌砂浆做了明确要求。成都市先后于2007年8月、2008年6月出台散装水泥管理办法以及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在成都全市五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2010年2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进程的通知》,对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区域划定时限做了明确要求。在监管有力、保护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背景下,划定“禁现区域”是规范我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进一步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持续提升环境空气质量,以及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下阶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会同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部门,持续规范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规范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将扬尘污染治理纳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规范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督促招标人将使用预拌混凝土(砂浆)的要求列入招标文件。及时修订完善预拌混凝土、砂浆造价信息价,规范造价信息管理。将扬尘在线监测接入率、更新率纳入标准化工地评审,提升扬尘防治信息化水平。督促辖区住建部门落实属地监管职责,会同生态环境、城管执法等具有行政处罚权的部门,健全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对违规搅拌行为依法采取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