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省安排,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将于2015年6月初接受国家验收。但目前还有诸多问题亟需解决。一是个别县(区)、镇(乡)认识还不到位,对国检工作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未层层签订责任书,工作推进缓慢。二是个别县(区)仍未能落实专项治理经费。存在等待、观望心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硬件设施、再生资源回收点尚未启动,大部分村庄缺乏稳定的保洁队伍;有的地方垃圾池破损严重,垃圾不入池,长时间不清理现象突出;有的村庄存在乱丢、乱堆焚烧垃圾等现象;离国家验收标准差距还很大。三是有的乡镇、村庄的宣传发动工作未全面启动。治理工作整体氛围不够浓厚,部分村民对农村垃圾治理参与不够,还存在“政府干、农民看”的现象,没有真正形成社会广泛关注、全民参与、人人监督的共同治理局面。
为了顺利通过国家检查验收,当前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接受国家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验收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5月底为时间节点,倒排进度,认真抓好相关工作,确保6月顺利通过国家十部委组织的验收。二是对照目标,逐项落实。各县(区)、园区要认真按照检查考核标准,以“五个确保”(有垃圾收运处理设施,有清扫保洁队伍,有再生资源回收点,有村规民约,有资金投入机制)为工作重点,以“100%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为目标,查漏补缺,逐项落实工作任务。三是强化考核,严格问责。各县(区)、园区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检查考核机制,对照国家验收标准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考核结果。市委督查室、市目督室和市整治办将采取明查与暗访、定期检查与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督查考核。对工作推进不力、达不到整治验收标准,影响全市顺利完成验收的县(区)、园区予以通报批评并报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