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聚焦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系统治理,切实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按照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部署及《中共四川省纪委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印发〈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纪发〔2020〕5号)要求,2020年8月5日至8月13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遂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统一部署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的督导检查工作。
参加本次督导工作的成员分别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管科、法规科、市发展改革委招标管理科、市执法局建设监察支队、市招标办、各县(市、区)、市直园区相关人员组成,按照各辖区2019年以来招标项目,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比例开展专项督导,对各辖区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借用资质投标、挂靠、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中标人转包和违法分包;施工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文件承诺不一致、人证不相符等一系列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导。
各督查小组带着问题下沉辖区,通过详细梳理摸排,仔细甄别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层次依法处理。涉及不良行为的,报请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扣减诚信分;涉嫌刑事犯罪或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按照《遂宁市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工作的规定》有关规定,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执法部门;涉及公职人员违法违纪的,移送同级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