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等建设类法律、法规,我局对四川恒业泛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恒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勇越(遂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核。经过初审、公示、申诉、复审等程序,形成了审批决定,现予通告如下。
一、四川恒业泛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模板脚手架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批准。
二、四川恒昌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不批准。
三、中铁八局集团勇越(遂宁)混凝土有限公司
申请事项:(新办)预拌混凝土不分等级
审批决定:批准。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