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审批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消防审验工作重要部署,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决策部署,不断提升全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质效,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编制了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流程以及办事指南,并经2025年第4次局长办公会议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以下工作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履职尽责。充分认识提升全市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质效是落实项目建设全过程效率革命的务实举措,是保障安全生产提升服务效能的重要抓手,要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持续强化人员机构保障,针对消防审验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要主动向本辖区政府(管委会)汇报请示,积极争取机构编制及人事管理部门支持,完善审验人员配备,特别是还未设立消防审验行政机构的辖区要加快设立。
二、严格规范流程,提升审验质效。严格按照全市统一的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附件1-7)开展相关工作,对材料申报、技术审查、问题整改、现场评定、审批出件等流程进行统一规范,审验工作从申报受理到审批办结不超过4个工作日。市直园区特殊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要坚持“县级预审受理,市级审核批准”工作原则,对照办事指南,仔细做好资料预审核对,实现审查验收资料“一窗受理、一口出件”。要坚持事前主动服务,针对建设单位资料填写、系统申报、现场评定过程中的卡点、难点、堵点问题,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特别是针对现场验收出现的问题,提供针对性整改措施和解决方案。
三、强化监督管理,守牢廉洁防线。强化廉政监督,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廉政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把消防设计审查“五条红线”、严守消防验收“六条底线”、严格履行备案抽查“五条防线”。全面排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廉政风险点,逐项细化廉政风险点的防控措施,持续落实专家工作打分评价机制,规范审验队伍管理。重点加强对建设工程领域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管力度,对出具报告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验,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查处。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附件: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流程(市直园区)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市直园区)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流程(全市)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流程(全市)
5.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审查流程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7.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3月31日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的结果负责。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十四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工程是特殊建设工程: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二、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前往项目所在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消防设计审查申请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提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提交批准文件。
三、资料要求
1.申请表信息填写齐全、完整、准确;应打印或使用钢笔或者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在“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手印;涉及多页的需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2.消防设计文件内容齐全,编制格式符合法定形式;(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者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工程范围与申报表信息一致;电子版图纸齐全,文件名称清晰。
3.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4.依法需要办理的规划许可文件或依法需要批准的临时性建筑的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的须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附件7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应当申请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竣工,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对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验收制度。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应当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
二、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前往项目所在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消防验收申请材料: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文件表 C.0.1—表 C.0.5);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三、现场评定资料
项目所在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资料预审合格后进行受理,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在规定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评定并出具审核意见。进行现场评定时,建设单位需根据《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技术标准》提供下列资料,并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1.消防设计文件,含经审查合格的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文件;
2.建筑消防产品、设备、设施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含配件、配框),包括合格证、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及第三方型式检测报告、来源证明(消防防伪标签AB)等;
3.装饰装修材料防火性能检测报告,复合材料应有整体燃烧性能检测报告、安装部位说明;
4.保温材料的进场检验清单、台账、燃烧性能和导热系数检测报告(应在同一份检测报告中体现)、安装部位说明,外保温层的防火隔离带的现场施工和检查记录;
5.防火涂料的进场检验清单、台账、检测报告、使用部位的说明;
6.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7.其他材料:(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资料要求
1.申请表信息填写齐全、完整、准确;应打印或使用钢笔或者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整洁,不得涂改;在“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并加盖手印;涉及多页的需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相关责任主体签章齐全。
2.四川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文件表 C.0.1—表 C.0.5)内容齐全;意见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签章齐全;消防查验文件内容齐全、意见明确。
3.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应与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文件(含设计变更)相符,验收现场应与竣工图纸相符,并加盖施工单位竣工专用章;电子版图纸齐全,文件名称清晰;图纸工程范围与申报表信息一致。
4.检测单位具有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名单见“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消防机构信息,网址:https://shhxf.119.gov.cn/templet/index_7.jsp);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应明确评估情况、清晰结论性意见、现场评定图片并上传“检测报告查询系统”(网址:http://scxf.usensejn.com/selplan/selplan.html)。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6.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应加盖建设单位骑缝章。
五、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日
承诺时限:4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