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7月12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7月第一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行政许可事项审查情况的公示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7月第一批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7月6日至7月8日)。

一、遂宁市靖川运输有限公司建筑垃圾运输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靖川运输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靖川运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510900MADK98J00Y,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西路柴家大院9栋26楼1号,申请运输车辆1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7658、川J6339A、川J6012Z、川F79441、川J6802H、川J68368、川J6517J、 渝DX5776、川J6390H、川J6098F、川J6891P、渝D76315。

(四)审查意见:遂宁市靖川运输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于2026年6月23日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5号),本次申请变更运输车辆数量,运输车辆增加至12辆。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要求对遂宁市靖川运输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15号)载明内容不变,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

二、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中宏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河东新区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施工单位四川中宏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4540吨,其中工程渣土294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市河东新区东湖锦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丙4号)土方平衡,另外1600吨用于项目内部回填。运输单位为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6乙7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2辆,车牌号为川J53349、川J52347。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中宏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事项,该项目产生的工程渣土2940吨由四川聚墨文建筑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河东新区东湖锦城棚户区改造建设项目土方平衡,另外1600吨用于项目内部处置。施工现场应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CJJ/T134)等国家、行业相关的标准、规范,做好生态环保、安全生产等工作,如实记录建筑垃圾管理台账。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中宏昇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