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住建局为全市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职能,主要职能及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业、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实施规范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参与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燃气、热力、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全市测绘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和土坯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2015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预算包括一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0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全额事业单位3个,差额事业单位5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285.6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727.14万元,事业收入6,342.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16.54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6,285.6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343.6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2.0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529.2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714.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83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建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的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535.04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4,750.64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代建中心等行使行政、事业管理职能、职责,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工作任务,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343.6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05.8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4,529.2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处、环卫局、园林局、路灯处、质检站、定额站、建设监察支队、城建档案、房屋管理及代建中心的代建项目等部门完成单位基本职责、职能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714.88万元,主要用于代建实施的工程项目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0.00万元,主要用于代建实施的文化设施项目建设支出。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