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遂宁市物业服务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遂宁市物业服务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建、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规范物业服务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遂宁市物业服务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224

 

附件

遂宁市物业服务小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南(试行)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新冠肺炎公众防护指南》《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区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试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力做好房地产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建房发〔202022号)、《遂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邮政快递行业正常运行的通知》(遂疫应指办函〔202012号)、《遂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全市物业小区实施封闭管理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制定本工作指南。

一、 基本要求

(一)组织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组。工作组由组长、副组长及各项目负责人组成。

工作组工作职责包括:研究制定、修订公司应对防控疫情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负责指导、检查物业服务项目防控疫情的开展情况;做好疫情防控宣传、解释、培训、保障、人员防护、现场管控、异常处置等工作;制定并实施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并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管理协会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物资保障

防控物资方面,基本消毒药品(包括84消毒液、含氯消毒剂、75%酒精、免洗洗手液),防护器具(包括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外科口罩、手套),至少按57天的量提前储备,并多预留10%进行配备;防控器具(包括测温设备、喷壶),必要时配置紫外线消毒灯,防护服、护目镜、防护胶鞋等。

生活物资方面,各项目须储备一定量的食用水和速食,供应急时使用。

(三)人员保障

1.确保一线工作岗位充足,保障服务工作到位。

2.依据疫情情况调整各岗位人员上下班时间,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3.宜建立机动保障队伍,以备项目应急调配。

4.应保持办公区环境清洁,定期消毒;保持通风,通风时注意保暖;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办公时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应做好员工的健康监测和记录工作。

5.应进行人员情绪管理,如项目存在疑似人员,应向员工进行正确引导,避免恐慌;如员工内出现疑似症状,应及时研判,隔离疑似员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消除恐慌,并及时报告社区和疾病控制部门。

6.应加强员工宿舍管理,每日消毒。

(四)沟通保障

1.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居委会和业委会共同组成疫情防控小组,实时沟通并开展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疫情防控协同工作。

2.各项目应每日统计管理区域内防护用品库存数量,确保不少于5-7天的用量,应统计员工体温及健康情况,如有异常立刻上报。同时,须密切关注业主群动态,对疑似感染病例必须严格按流程及时上报,杜绝瞒报、漏报等违规行为。

(五)经费保障

1.落实所辖物业管理区域防控经费以及企业专项经费。

2.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确保疫情防控相关经费专款专用并建立资金使用台账。

(六)专业知识保障

1.密切关注国家下发的各项政策和科普资料。

2.收集国家卫健委、中国疾病防控中心、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遂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权威信息,整理防控知识。

3.及时准确的进行员工作业规范培训。

二、 具体措施

(一)制定应急预案

根据国家、地方、行业、合同相关应急要求,制定防疫应急预案,预案关键要素包括但不限于:

1.专门的疫情防控部门/组织、成员、职责及分工。

2.防控物资、经费保障方案及机制。

3.消毒方案(包括消毒药品、消毒液浓度、消毒方法、配置方法、消毒频次等)。

4.出入口人员、车辆管控、排查方案,含工作人员防疫管控。

5.疑似患者隔离处置方案。

6.员工防护方案。

7.疫情期间信息传递保障机制。

(二)客户服务管理

1.如无特殊情况,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拜访等行为。

2.在管理处或接待区张贴疫情防范、佩戴口罩等要求和方法。如有条件,可在管理处或接待区出入口处设置消毒区,并放置免洗洗手液、口罩、酒精等消毒物品。

3.管理处或接待区的接待椅摆放位置应离物业服务人员1米,并在地面标出安全线,做好温馨提示,如为了您的安全,请保持一定距离

4.有条件的管理处或接待区配置一次性无菌口罩,提供给特殊情况下急需的人员使用。

5.客户的诉求可通过客服电话、物业服务人员微信等途径进行反馈,尽量避免当面服务。

6.停止开展常规社区文化活动,取消所有可能会引起人员聚集的社区文化活动,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7.在防护安全保障前提下,对独居老人、行动不便的客户或其他有特殊需求的客户进行定期慰问,及时了解客户需求,并在职责范围内帮助客户解决问题。

(三)通风管理

1.空调系统管理

疫情期间应尽量避免中央空调的使用,直接开窗通风。确需使用,应对空调系统卫生状况进行评估,采用全新风供给,并关闭空调内循环,定期对新风口、空调滤网进行喷雾消毒。

2.重点区域通风

电梯厅、消防楼梯、卫生间、停车场、员工宿舍以开窗通风为主,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23小时通风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四)重点区域与部位清洁与消毒管理

1.电梯厅及电梯轿厢

1)电梯按钮、轿厢按钮可用保鲜膜(塑料薄膜)贴住并每日更换1次。

2)电梯按键、轿厢扶手等表面,保持清洁卫生,应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或75%酒精进行擦拭,每日至少2次。

2.大堂、消防通道

1)中央空调出风口、大堂及电梯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12次。

2)出入口门把手、可视门禁系统面板、各楼层通道门拉手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12次。

3)出入口不宜设置地毯,确实需要铺设地毯的,宜采用可每天清洗的地毯,如塑料地垫,并每日使用清水冲洗后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

4)走廊、楼梯、卫生间、电梯间等公共区域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至少12次;楼梯扶手每日使用浓度为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12次。

3.户外设施

1)户外座椅、儿童娱乐设施、健身器材等户外设施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12次,使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2)排水沟保持通畅,不留积水。

4.停车场

停车场内人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岗亭门把手等部位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擦拭,每次作用30分钟。地面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有排水沟的停车场,排水沟保持通畅,不留积水。

5.办公室

对办公区域经常触摸的物体表面如电脑键盘、鼠标、复印机按键、桌椅、门把手等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250-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每次作用30min后清水擦拭)或75%酒精进行擦拭。

6.公共卫生间

每日至少消毒12次,用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水龙头、门把手进行擦拭,每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7.特殊要求

对于重点区域与部位清洁与消毒管理,如发现有疑似或确诊情况,应加大消毒剂的剂量和消毒频次。

8.建立消毒记录台账,并在电梯间、宣传栏等地方公示。

(五)垃圾管理

1.加大防控工作宣传,尤其是口罩的使用及回收,设置指定回收站。

2.垃圾清理站每日至少消毒2次,使用有效氯浓度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对距垃圾池周边2米的地面(含垃圾桶、垃圾池等)进行喷洒。

3.在小区醒目位置设置专门的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点、专用收集桶等,该专用的定点收集桶应为红色。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代替,并注明供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使用字样;对设置的特殊有害垃圾定点收集桶,要有专人值守,指导居民严格按要求投放。

4.对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收运的废弃口罩、废弃手套等特殊有害垃圾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并统一交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指定的危险废物处置场所进行专门处置,并做好登记。

(六)宣传管理

应加强对内、对外的宣传管理,并丰富沟通形式(应尽量避免面对面沟通)。

1.对内宣传

1)全面培训、演练防疫预案和作业指导规范。

2)宣传测温规范、正确佩戴口罩、消毒喷洒作业规范等要求。

3)宣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知识、个人防护知识、居家防护知识等。

4)工作人员严禁私自转播、散布疫情信息。

5)落实政府主管部门、公司及客户方关于防疫宣传的其他要求。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知识宣传,做好小区内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2.对外宣传

1)通过电话、短信、微信、邮件、朋友圈、公告栏、宣传栏等方式向客户发布管理区域范围内的疫情防控安排和服务更改通知。

2)通过纸质资料、电子文档等形式,采用客户群、朋友圈、电子宣传屏幕、横幅、公告栏、宣传栏等渠道向客户推送管理区域范围内的防控要求、疫情通报、疫情防控知识等信息。

(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沟通与配合

1.保障与街道办事处、社区、防控站或中心等政府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渠道畅通,指定专人对接并跟进政府有关部门对疫情的管控指示,服从统一安排、统一调度指挥和培训指导。

2.协助政府部门对物业使用人情况进行排查,建立疫情台账,并按要求收集疫情人员信息,如个人基础信息、近期出行信息、车辆出入信息、体温监测数据、健康状况等,及时上报至政府有关部门。

3.配合当地宣传部门进行疫情防范宣传。

4.发现与疫情相关的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配合相关部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抢救、有效隔离,严防疫情蔓延。

(八)对居家隔离人员的配合管理

1.对政府主管部门确定的隔离区域张贴温馨提示。

2.被隔离人员所涉相关区域采用500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进行消毒,消毒频次每天12次。

3.对小区居家隔离人员购买的所需日常生活必需品,物业服务企业主动积极配合社区提供点对点服务、派专人配送到家

4.提示居家隔离人员及家属应按要求将居家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投放至定点垃圾桶,并主动联系社区卫生机构,协助进行统一处理。

(九)确诊病例离开住所后的处理措施

1.确诊病例所在楼栋,在疾控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消毒处理工作,禁止非本楼栋人员进出该楼栋,通过多种方式提示本楼栋客户尽量少进出。

2.增加该楼栋消毒频次,并定期通过微信群、朋友圈等多种方式告知客户。

3.在疾控部门指导下对确诊病例所产生的垃圾进行科学处理。

三、物业小区封闭管理期间措施

(一)所有物业小区原则上只保留一个进出口通道,其他进入小区的道路必须全部封闭,特别大型物业小区,最多可增加一个进出口通道。

(二)关闭儿童区域、会所、老人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的场所,对小区内外聚集人员进行劝离。

(三)疫情期间小区内业主装饰装修、老旧小区改造、增设电梯等一律暂停施工。路灯、电梯、官网等需要急修的,应报社区同意,对施工人员测温和登记。

(四)严格执行出入证(卡)管理制度,原则一户一证、一证一人、凭证出入,并询问、登记其外出行程、去向。非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及车辆不得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居家观察人员不得离开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务必提前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五)所有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对不戴口罩进出小区人员进行提醒劝返。

(六)小区出入口应配备红外体温测试仪,对进出小区所有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测试,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人员做好登记,并立即向属地社区报告。

(七)需重点监控出入门岗的客户往来车辆和人员,同时提醒业主减少外出、戴口罩、不去疫区、不接触疫区人员等防控要求。

(八)应允许小区内配有的生活超市物资车辆人员在做好防护的条件下进入。

(九)对邮政(含邮政外协车辆)、快递车辆配送物品,应允许体温检测正常的快递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进入设有智能快件箱的物业小区利用智能快件箱收派快件;在未设置智能快件箱的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应划定特定区域收派快件,对物品进行临时存放,并通知客户自行领取,保障邮政快递服务正常开展。

(十)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老幼弱、孕妇、医护人员家属等群体的关爱,生病就医等紧急情况进出,凭就医相关证明材料,在严格执行人员体温检测、登记等防控措施条件下,应予以放行。

四、 物业服务企业员工上岗管理

(一)基本要求

1.员工体温超过37.3度或有咳嗽、四肢酸痛、腹泻等可疑症状不得上岗。

2.对在疫情发生地停留过的员工、与疫情发生地人员有亲密接触的员工的信息应进行报备,并须隔离观察14天,同时做好登记、追踪、观察等工作,确认无异常后方可上岗。

3.组织物业管理人员学习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自我防护知识、并针对消毒药品及工具的使用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二)员工防护

1.员工上岗前应正确佩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口罩。

2.口罩原则上一次性使用,并按要求进行更换。物资紧缺情况下,普通岗位可视清洁程度适当延长使用时间。

3.作业前、作业后均需使用消毒洗手液以正确的方法洗手。

(三)特殊岗位工作要求

垃圾清运和处置人员必须按要求戴口罩以及佩戴塑胶手套。

五、业主自治管理住宅小区、三无小区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