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遂建函〔201719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局招投标治理小组成员单位、代建中心, 经开区、河东新区建设局:

按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秩序、治理违纪违法行为工作的通知》(遂建函2017171号)文件精神,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秩序,治理招投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市住建局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对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检查时间:6月—10月,每月一次(具体时间根据工作情况定)。

二、检查对象及方式

检查方式:根据各地项目台账,通过随机抽查项目,到施工现场核查人员到岗到位情况、施工资料、询问现场管理人员等方式。

检查对象:市本级、经开区、河东新区2015年以来正在实施招标和在建的国家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已完工但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对于项目业主单位对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1、项目业主核查施工、监理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2、项目业主是否同意施工、监理项目班子人员变更,变更理由是否充分,变更人员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业主是否按照合同要求对未到岗人员进行处理;

    4、项目业主其他履行合同的情况;

(二)对于施工、监理企业现场管理行为进行检查

    1、施工单位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项目施工的; 

    2、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 

    3、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的; 

    4、项目经理(建造师)、总监驻工地不满规定天数的; 

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其它行为; 

四、问题处理

在检查中发现以上行为的,对于项目业主存在的问题,报市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处理;对于施工、监理单位存在的问题,由市建设监察支队调查取证并依法处理,同时记入该单位的诚信档案,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在有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五、检查组织及工作要求

 检查工作由局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整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与。

    检查组在检查过程中应以本次检查对象为重点,严格要求、依法履职,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排查、如实上报、严肃查处,形成打击我市建设领域招投标违纪违法问题的高压态势和舆论氛围。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 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