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并于7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截至10月)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一)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第一时间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先后3次召开局党组会,认真学习市委巡察反馈问题及整改要求意见,安排部署巡察整改各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2.狠抓整改落实。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局党组及时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坚持立行立改与长期坚持相结合,深刻剖析根源,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集中整改期间,局党组定期听取重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关键环节和疑难问题,确保整改任务按时按期推进、保质保量完成。
3.注重标本兼治。着力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深挖根源、堵塞漏洞。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健全《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全市住建领域信访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着力构建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二)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
局党组书记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积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3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等研究巡察整改工作,带头全盘认领巡察反馈意见,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条进行研究并亲自制定、修订巡察整改工作方案,团结带领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不仅从面上改,更从深层次查找原因,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成果运用和转化,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二、市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落实“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的要求有差距。城中村、危旧房改造推进比较缓慢,努力把老房子、旧房子改造成群众好房子的成效不够理想。“房票安置”成效不理想。
整改情况:针对棚户区改造,一是通过走访、资料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在建棚户区改造项目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摸排,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更新。二是制定“一案一策”整改方案,通过“发函提醒+现场督办”双线模式督促项目建设,2025年以来先后组织召开推进会5次,点对点向辖区发提示提醒函7份,现场督导5次。三是积极争取资金,截至目前在建项目共争取到位资金约20亿元。针对老旧小区改造,一是深入排查2024年底未开工的项目,明确前期手续滞后、资金未到位等具体原因,制定对应解决方案,确定责任人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纳入2024年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二是召开全市推进会议,通报项目进度与质量安全,压实各责任单位职责,要求严格执行建设标准,同时督促各辖区指导施工单位制定精细化方案,科学划分区域、安排工序、明确时间节点,并以“四不两直”方式现场检查5次。三是科学制定规划和设计方案,指导辖区建立“实地勘察+居民访谈+数据摸排”三位一体调研模式,结合小区实际条件与居民核心诉求,制定“一小区一方案”。针对城中村改造,一是组织各辖区开展2025年计划项目调整工作。指导各辖区优化“一项目两方案”,确保方案中改造户数、新开工安置住房套数等核心指标无误,符合申报要求。二是赴住房城乡建设厅积极争取专项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对城中村改造的支持,推动专项债支持房票安置。针对危旧房改造,一是多方拓宽资金渠道,多方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多个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入列联审联评库;按照“群众主体、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原则,统筹资金资源,引导业主筹集资金、全程参与,着力构建好政府、市场与住户之间的资金共担机制。二是坚持一线工作法,由县级领导带队深入一线调研督导约20次,同辖区一起想办法、添措施,同时加强政策指导,制定印发通知、简报、专报和相关函件约30份。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点对点对辖区政府(管委会)针对性提出工作问题和建议;印发工作通报,督促各辖区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照既定节点时限完成改造任务。船山区、安居区、大英县、射洪市、市河东新区、蓬溪县等地多个试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针对房票安置,一是高位推动安置模式落地,已组建市级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房票安置工作,印发《遂宁市主城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关于加快推进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明确了新增政府性投资征收搬迁项目优先采用房票安置等基本原则并在局微信公众号上及时发布政策讲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二是建立房源超市,实行动态调整。三是逐步健全政策体系,市级层面各辖区结合实际细化出台房票安置配套和激励政策,并不断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促进房票安置方式扩面提效。
整改进度:针对棚户区改造,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老旧小区改造,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城中村改造,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危旧房改造,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房票安置,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问题
1.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不够。党组理论学习多停留在简单传达层面,会后对落实情况跟踪问效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贯彻,在局党组会传达学习的同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并在局党组会会议记录中以“提出如下贯彻落实意见”形式固化。2025年以来,传达学习议题29个、提出贯彻落实意见29次。二是常态化开展党组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问效,2次对局党组会议定事项进行抽查督办,对局党组会2025年议定事项进行集中清理和督办,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三是制定《中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2025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意见》,明确学习内容、主题和要求。坚持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结合党建工作综合督导检查,定期对下属党组织开展常态化“第一议题”学习情况督导检查。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有短板。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更新重要指示精神有差距,统筹推动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尚未完工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已全面摸清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动态更新,一案一策制定整改方案。截至目前,进展顺利。二是针对2024年底未开工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深入排查分析,建立专项台账,逐项目核查未开工具体原因并制定解决方案,确保问题可追溯、推进有抓手。截至目前,已全部实现开工建设。三是实施城市“微治理、微改造、微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管理养护机制,压实管养单位责任,认真开展主城区园林绿化专项督导整改,常态化跟踪治理园林绿化典型问题,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日常巡查,常态化做好公园绿化管理和修缮维护,进一步夯实“地上美丽遂宁”绿色本底。四是印发《遂宁市中心城区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5—2027)》,大力推进燃气、供水、雨污等地下管网更新改造。五是持续推进逾期项目整改,目前正在按要求推进。六是进一步提高城市供水稳定性,加快供水管网改造并实现通水运行,同时强化日常巡检与智能监测,稳步将漏损率控制在合理区间。七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的通知》《关于提升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浓度的通知》等,进一步强化排水监督管理,已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第四项正在整改中;第五项正在整改中;第六项正在整改中;第七项已整改完成。
3.以中心镇培育推动城镇建设不平衡。统筹推动落实省委“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以县域为重要切入点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不到位,小城镇发展不平衡。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村镇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实地查看拟纳入乡镇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现场指导船山区永兴镇按照新的评选方式,开展指标差距复盘和达标建设。二是由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项目建设现场,了解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特别关注已下达省级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按照时间节点加快建设进度,安全、规范使用上级补助资金并做好绩效评价。三是局分管领导带队实地跟进乡镇污水改造项目建设进度,加快资金拨付。四是局分管领导带队深入偏远乡镇现场指导辖区做好项目谋划包装,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城乡建设发展专项资金。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关于推进主责主业高质量发展冲劲不足问题
4.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不够理想。面对房地产市场低迷和成都取消限购虹吸周边市(州)购房群体的现实,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振市场信心效果不明显,还需提早谋划、多方破局。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优质房地产企业和项目分赴乌鲁木齐市、兰州市、拉萨市开展优质房地产项目推介展示活动。在市河东新区体育中心东广场举办为期3天的金秋房地产项目展示交易博览会,累计吸引市民2800余人次到房交会现场和各楼盘现场看房购房或咨询。二是我市“保交楼”“保交房”任务完成率均为100%且已全部销号,正在推动产权证办理和入住等工作,同时开展“保交楼”“保交房”回头看工作,维护保障购房群众权利,激发房地产市场信心。三是对接协调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加快优质地块出让,吸引房地产企业购地开发,我市2025年开盘的2个“好房子”试点项目得到市场认可;同时持续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和金融监管部门,提高“白名单”支持力度。四是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市主城区住房政策若干措施》、“房15条”(即“房4.0版”)以及加快推进房票安置、延长购房补贴发放期限等方面的一揽子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住房政策,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编制出台《遂宁市“好房子”设计导则》,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市场呈现持续回暖良好态势。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5.推动建筑业发展壮大作为不够。面对建筑业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破解办法举措还不多,建筑业领域新质生产力发展缓慢,思考谋划不多,运用场景较少。
整改情况:一是建好用好项目台账和企业清单,采取靠前调度、上门服务、定期培训、集中审查等方式,做好入统多、增速快、贡献大企业的产值入统技术指导,优化入统凭证资料,提高统计数据逻辑性。二是组织召开全市建筑业、房地产业发展工作推进会,牵头起草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政策,局分管领导带队,分别到企业“一对一”调研指导企业晋升特级资质相关工作,鼓励企业坚定信心,及时查漏补缺。三是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和实践专题培训会、建筑业骨干企业座谈会,建筑业房地产业、建材生产企业供需对接会等会议,对企业业绩补录、业绩认定、资质升级增项提供支持,多家企业组建联合体成功开拓外部市场,市外产值占比实现稳步提升,发展成效显著。四是组织召开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智能建造技术应用和实践专题培训会、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暨绿色建筑示范工地现场观摩会等会议,鼓励龙头企业在智能建造、装配式民用建筑与装配式装饰装修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6.争取政策支持推进重大建设不够有力。理解“两新”政策不深透,跟进调整不及时,落实市委用好“三笔钱”要求不到位,部分项目推进缓慢、资金效益未达预期。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累计争取中央预算、中央财政、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城乡建设发展资金等上级资金已超年度目标。二是巡察指出的推进缓慢项目,目前均已开工建设,正在按时序有序推进。三是九莲片区排水防涝建设项目按要求推进。四是遂宁市船山区供水主管改造项目一期工程按要求推进。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正在整改中;第三项正在整改中;第四项正在整改中。
(三)关于推动重点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有差距问题
7.推进深层次改革勇气还不足。住房供应保障改革步伐还不够快,住房供需不平衡、保障不充分问题存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还未实现“零”突破;城镇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试点推进不平衡,“房票安置”改革成效不明显,推动消防体制改革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遂宁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细化房源筹集、申购资格、配售流程、运营监管等全链条规范。同步建立“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梯度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基础框架,着力破解供需不平衡难题。开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通过线上系统(官网及微信小程序)实行常态化登记。配套出台公积金支持政策,降低保障对象购房门槛,激发合理需求。二是开展线上线下调研,由县级领导带队赴一线调研督导约20次,多个试点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引导群众承担改造费用,发挥了我市城镇危旧房“以旧换新”改造模式优势。三是落实房票优先原则,组建市级工作专班高位推动,定期调度房票安置工作,广泛开展“房票安置”政策宣传动员。印发制定《遂宁市主城区房票安置实施办法》,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房票安置工作的通知》,明确新增政府性投资征收搬迁项目优先采用房票安置等基本原则,建立房票核发、转让、结算兑付工作机制,合理确定房票安置规模,落实安置资金,并按照约定及时兑付,尽力消除房地产企业顾虑。推动市主城区内房源跨区域统筹利用,加强房源超市动态管理,目前房源超市已建立。四是会同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委编办、市司法局等部门理清职责边界,针对标准衔接、信息壁垒、工作沟通协作机制等问题进行沟通会商,研究解决措施。五是会同消防救援部门建立协同审批、联合监管、信息共享、共同调查机制,实现“共同参与、信息共享、结果共认”的协作格局,实施消防设计审查与验收审批人员分离,并通过“聘请专家讲学+业务骨干授课”的方式,面向全市消防审验工作从业人员每月开展全市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大讲堂”,就消防审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消防现场评定工作中疑难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授课培训。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五项正在整改中。
8.推动“云上数字遂宁”建设进展缓慢。配合推动遂宁“城市大脑”建设行动还不够高效,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存在短板,信息化建设缺乏统筹。
整改情况:一是一体化管理平台已于2025年6月10日上线试运行,实现了数据协同、业务协同、系统协同功能。二是借助“城市大脑”共享交换平台,为遂房通、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应急及自然生态等场景提供数据支持。三是城市基础设施生命线安全监管平台建设正按要求推进建设。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正在整改中。
9.行政审批改革质效有待提升。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一次性把事情做对”理念有差距,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引客入遂”意识不够强,落实“四到理念”“做减法”不够,部分行政审批事项按“条条款款”办事。
整改情况:一是压减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全面梳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事项流程、时限、资料,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和时限。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豁免”,对施工许可、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最高投标限价备案等满足条件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或豁免办理。二是联合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印发《关于转发〈四川省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责任、任务、目标,推动建设项目开工“一件事”高效办理,目前已完成事项认领、窗口建设等工作。三是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理顺建筑业企业资质办理流程和要求,对企业承诺社保、人员等材料采用承诺制办理,减轻企业负担。扎实开展资质审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开展全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双随机、一公开”动态核查,组织召开工作调度会和监管平台操作培训会,制定市本级建筑业企业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强化建筑市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四是制定《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退返“一事一议”工作流程》,优化退费流程,明确适用范围及办理时限。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四)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得不够牢问题
10.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不到位。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不足,协同自规等部门化解不动产证办理难等遗留问题欠主动,执行公租房准入、退出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盘活存量土地和房源,一方面利用集体性经营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用地开展新建;另一方面重点推进存量房源盘活,通过收购闲置房屋、改建商业办公楼及工业厂房等方式改建。二是实行台账管理盯进度,对全市未竣工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摸底,逐项目实地核实工程形象进度、梳理剩余工程量清单,并深入分析工期滞后的核心原因,形成《未竣工项目台账》,定期对台账项目进行跟踪调度。三是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联合印发《遂宁市申请公租房“一件事”实施方案》,搭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登记)、民政(收入财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公安(户籍、车辆登记)等部门的协作框架,在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及天府通办APP上线申请公租房“一件事”模块。四是积极推进清退工作,通过张贴通知、群发公告、电话通知、入户走访讲解等方式宣传管理规定,开展入户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租户采取“电话沟通+上门告知+书面催告”要求退房。五是制定欠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影响不动产办理问题化解措施。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正在整改中;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1.城市治理群众满意度不够高。推动“魅力城市”建设不够有力,城市精细化管理缺乏绣花功夫,城区长期打围不建、反复开挖、违章搭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较为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从严占道打围审批监管,坚持审批备案、现场踏勘、提级审查,从源头上把控好重要路段的占道开挖审批监管。对市主城区的占道施工围挡搭设情况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及时交办问题围挡,定期印发市政巡查问题通报,在路面恢复过程中,实行全方位监管,督促开挖单位严把质量关。二是充分借助数字城管、“12345”热线、群众电话投诉等渠道,第一时间响应、核实、处置违建问题线索。发挥无人机立体巡查优势,定期拍摄、对比、分析建筑情况,用好主城区违建处置工作机制,力争将违建消除在萌芽阶段。在对新增违建保持“零容忍”的同时,按照“依法依规、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存量违建的消化拆除工作,存量违建正在逐步化解。三是提升公共停车场管理水平,印发《遂宁市城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管理的通知》等,启动《市中心城区停车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充分利用边角空地、高架桥底、已拆待建地块、空闲厂区等城市公共空间,深度挖掘停车资源,新建公共停车场、新增停车位。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三项正在整改中。
12.物业服务质量还不佳。侵占共有收益、虚报套取住房维修基金、占用应急通道、飞线充电等乱象影响居民幸福感、安全感。
整改情况:一是《遂宁市物业管理条例》已于2025年6月23日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2025年7月30日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于2025年10月1日正式施行,从源头上解决部门职能职责不清、物业服务企业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二是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等问题”专项工作,对全市物业小区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加强发现问题整改。根据查处情况、问题整改情况、群众诉求反映情况等公开曝光第一批(3家)物业服务企业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三是修订《遂宁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监督考核办法》,从制度上解决物业服务企业不按合同履约等问题。四是开展2025年“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评选遂宁花园、香溪苑等9个小区为市级“美好家园”小区。
整改进度:第一、三、四项已整改完成;第二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五)关于防范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不到位问题
13.统筹信访治重化积用力不够。落实领导包案责任不到位,化解重点信访矛盾收效甚微。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减量三年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确定一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重点案件台账,每月按时上报并跟进化解进度。定期分析研判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形势,2025年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2次。二是组织召开研究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稳定工作专题会,联合市信访局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信访减量三年攻坚行动督导,通过出具意见书、复核、息访息诉等方式办结化解重点信访件。三是制定《全市住建领域信访工作制度》,坚持重大信访与集体信访传报制度,建立通报机制,每季度通报辖区信访、“12345”热线等办理情况,随时与市信访局、市维稳办保持联系,及时报告重大信访案情。
整改进度:第一项正在整改中;第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4.管控建筑施工安全隐患不够严。建筑施工安全应急处置“五预”和现场指挥官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月一次通报二月一次调度三月一次讲堂”的“123”工作机制,并在全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会上分享主要经验做法;实施建筑施工安全“三大行动”,扎实开展建筑施工“防高坠”“有限空间”“动火作业”等系列专项整治,深入推进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回头看”“大排查、大提升、大整改”等专项行动,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二是召开建筑施工现场观摩会,参加省级施工安全现场观摩4次,开展市级施工安全现场观摩会6次。加强行政执法衔接协作机制,加强违法问题线索处置。三是加力做好自建房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整治工作,督促辖区加强巡查复核、紧盯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现已完成全市所有房屋排查工作和隐患销号任务。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5.履行燃气监管责任不到位。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不严实,以“小切口”监管燃气安全不积极,对校园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燃气安全日常检查还不够主动。宣传教育力度偏弱,终端用户使用不合格器具、未安装使用泄漏报警器等问题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燃气企业及时办理燃气经营许可证延期。二是针对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等问题,多次督促辖区部门进行整改。三是动态完善城市燃气管道“大起底”排查信息,将新排查出的老化燃气管道及时纳入2025年计划并加快推进开工建设。四是全方位全链条统筹推动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五是紧盯校园等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燃气安全,指导辖区督导燃气企业在春季、秋季开学前主动联系校方开展开学前燃气入户安检,指导学校开展燃气隐患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对全市范围内的商业美食街,开展拉网式排查,指导用户问题整改与安全用气。六是推动遂宁市燃气经营企业全覆盖建立奖励机制,并指导落实建立台账,同时联合商务部门及文化广电体育旅游等部门加强安全用气宣传教育,厘清安装技术要求,确保餐饮燃气用户正确安装并使用可燃气体报警装置;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违规销售不合格燃气燃烧器具查处力度,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灶具流入市场。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正在整改中;第三项、第四项正在整改中;第五项、第六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6.防范处置意识形态风险不够有力。对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研判不够,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坚持实行重大项目网络舆情风险评估机制,提前进行系统的舆情风险识别、分析和评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舆情风险。二是建立健全7×24小时网络舆情监测机制,重点加强对涉及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工程质量、房屋安全、城市管理等住建领域敏感话题、热点问题的舆情搜集、分析和研判。三是聚焦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通过局官方网站、政务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等平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深入解读政策措施,生动展现工作成效,积极回应社会期待。四是参加网络安全实战攻防演习,重点锤炼7×24小时全网监测能力,我局网络舆情“监测-研判-处置”闭环机制得到了有效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同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显著提升。五是搭建辖区统一的网络舆情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各部门监测资源,实现对重点领域、敏感话题舆情信息的实时汇集与交叉验证,确保第一时间发现网络舆情并及时处置。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六)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欠缺问题
17.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得不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党建、业务、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局党组会专题听取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情况,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二是修订《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实施细则》,局党组书记分别与班子成员及县级干部开展了谈心谈话,与重点人员开展谈心谈话。三是在局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公布《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投诉建议监督渠道的公告》,收到投诉建议并及时办理。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8.履行“一岗双责”有疏漏。部分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空转,监管下属单位干部、编外人员责任不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已建立每名领导班子成员与下属单位干部、编外人员谈心谈话工作台账,开展谈心谈话,进一步筑牢思想防线。二是对编外人员从事工作岗位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规范调整工作岗位。三是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实现学习全覆盖并分层分类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19.推进“效率革命行动”有差距。“办事慢三拍”“业务不精”等不良作风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再次组织学习全市“效率革命行动”动员部署会和专班会议精神,推动“效率革命行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局属单位招标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三是建立办案人员自查、室主任核查、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把关的四级审查机制,明确案件办理全流程要求和时限,坚决杜绝发生类似问题。四是对执法办案系统进行优化调整,增设了办案时间节点提醒模块,降低案件运转时间,提高办理时效。五是统一执法文书、调查总结报告、询问提纲、现场勘验报告等标准,促进案件办理规范化、标准化。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七)关于对行业系统廉政风险管控还不到位问题
2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公务活动相关规定;开展规范“三公”经费、财务管理、协会管理有关事宜专题会议,对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进行集中学习教育。二是全面开展公务接待报销事项核查,补齐公务接待公函,按程序印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三是对劳务派遣合同进行规范、完善。四是局长办公会上通报上半年财务情况,督促相关科室规范公用经费的使用、审批等环节,确保公用经费规范使用。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1.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预算项目专项使用原则,统筹机关各科室及局各单位预算编制,在次年预算编制中准确编制公用经费,确保当年定额公用经费应用尽用。二是常态化开展预算执行监控。三是在局长办公会通报上半年财务执行情况,进一步督促相关科室规范公用经费使用,并对执行进度较慢的项目进行预警提醒。四是完成执行进度相对较慢的项目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能如期完成,避免资金闲置。五是查漏补缺,利用表格数据处理方式,加强自动审核,杜绝重复报销的可能性。六是组织局属单位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召开规范“三公”经费、财务、协会管理有关事宜专题会,着重强调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批力度。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六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2.项目招采乱象较多。
整改情况:一是在局长办公会上再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各科室(单位)进一步认真学习招标投标法及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弄清项目招采程序,确保招采流程合法规范,并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行政能力和监督执法能力。二是对发现的问题逐一整改,查找采购程序存在的瑕疵,并针对瑕疵问题进行了整改。三是严格执行《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对项目招采活动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未经集体决策的不得开展项目招采活动。四是严格按照局《采购管理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开展项目招采工作,并加大内部监督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督导,确保项目招采行为合法、公正、科学。
整改进度: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第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3.对主管协会监管缺位。与协会的责任边界不够清晰,购买协会服务泛化。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实际出台《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厘清行业管理部门与主管协会的职责边界并加强监管。二是对购买协会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不合理的项目予以规范。三是围绕问题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四是对协会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改。五是督促主管协会加强财务管理,明确相关要求,并对行业社会组织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五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八)关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4.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情况:一是要求机关科室、局属单位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凡“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程序提交党组会集体审议,并对上党组会的议题做到应审尽审。二是组建工作专班,对机关科室、局属单位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进行集中清理并整改。三是局党组会组织学习《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议事规则》,要求各科室(单位)严格执行局党组《关于进一步细化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的通知》。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5.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不全面。重业务、轻党建,对基层党组织督促指导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县级领导干部党建联系制度的通知》,强化党建工作的针对性。二是坚持机关党建工作月结清单制,把政治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发展等情况纳入月结清单内容。三是坚持每月检查、季度督查、半年通报机制,并适时印发通报。四是推进市物业管理行业党委实体化运行。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第四项正在整改中。
26.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到位,讨论研究程序不规范,未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公务员转任规定》等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规范选任工作。二是加强对人事干部和考察组成员的培训,参与市委组织部干部考察工作,组织党务人事干部进行业务培训和交流研讨,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确保严格按照程序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并均在干部选任工作分析研判和动议阶段,提前征求动议人选党风廉政意见。三是加强对干部队伍建设的统筹谋划,通过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年轻干部双选”等方式重点补充具有建设类、法学类相关专业或具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城市管理领域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高层次人才。四是建立科级干部信息台账,对科级干部队伍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梳理空缺岗位情况,对干部空缺岗位及时进行调整补充。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九)关于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
27.落实“四个融入”要求有差距。持续抓好整改工作韧劲不足,班子成员履行整改“一岗双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5年以来,多次党组会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的工作要求及相关巡视巡察文件精神,研究“效率革命行动”情况、审议公务接待规范、审议行政审批事项流程图、开展政治生态研判分析、通报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具体问题。二是因局领导班子成员调整,党组会对领导班子成员及县级领导干部进行分工,明确调离同志原负责的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由相应局领导按调整后的分工承接,确保整改工作不断档。三是适时提醒局领导班子成员将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重要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28.个别问题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针对棚户区改造,一是通过走访、资料核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已全面摸清棚户区改造项目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并动态更新,一案一策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设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工作。二是充分发挥市局督导工作专班在推进项目中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高位推动核心作用,通过明确责任分工、细化推进举措、强化督导问效,构建权责清晰、保障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逐一制定针对性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建设。确保所有项目建设完工,达到竣工交付条件。三是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的沟通,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同步建立健全全流程资金使用核查监管机制,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精准直达项目建设。联合财政部门对资金流向、使用进度及合规性进行核查,确保每一笔资金使用都符合要求。针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一是现场新增渗滤液处置设备,提升渗滤液处置能力,完成库存渗滤液消纳工作。二是完成遂宁市(安居)生活垃圾填埋场地下水环境详细调查和健康风险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三是完成雨污分流改造项目更换防渗膜。严格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每三年开展一次防渗衬层完整性检测。针对噪音扰民问题,一是先后3次召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开展全市住建领域噪声污染专项治理,会同市热线中心建立噪声投诉直办机制,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噪声污染的响应和处理速度。二是开展实地调研、数据分析、网格化排查,组织完成城市噪声污染投诉基础数据摸底。三是积极践行“721工作法”,灵活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行政手段,重点排查整治文娱歌舞噪声、商业活动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等扰民问题。
整改进度:针对棚户区改造,第一项、第二项已整改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垃圾填埋场渗滤液问题,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针对噪声扰民问题,第一项、第二项正在整改中;第三项已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组移交问题线索或信访件办理情况
巡察期间,市委第四巡察组共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移交违章搭建、办证等方面信访件5件,全部按时办结并及时与信访人联系,做好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工作,相关办理情况已分别单独形成报告报送市委第四巡察组。
四、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坚持“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机制,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抓好整改落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夯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筑牢思想根基。
(二)坚持以更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措施,持续加强跟踪问效,适时开展“回头看”,抓好成果巩固和总结提升,确保做到真改实改,防止问题反弹。对集中整改期内未完成整改的,常抓不懈、紧盯不放,确保全面整改、彻底整改,不走过场、不留死角,相关情况将以局党组名义适时向党员干部、市民群众通报。
(三)坚持以严的基调推动作风优化。切实扛牢压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巩固深化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坚持深挖反面典型,持续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忠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锻造忠诚履职尽责、勇于担当作为的过硬干部队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25-2310356;电子邮箱 648164932@qq.com
中共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