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12月22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1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5日)。
一、遂宁市船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核准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天荣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船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位于船山区永兴镇新建街19号,施工单位四川天荣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产生数量为4050吨,运输至位于遂宁市船山区福光庙村十六社的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8号)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4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2056B、川JGD221、川JGS227。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船山区第一人民医院住院综合楼建设项目产生工程渣土4050吨,由遂宁君强建筑渣土清运服务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船山区丰瑞空心页岩机砖厂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天荣诚产业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8年9月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1237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