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购房享多重补贴优惠

一、遂宁市主城区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行为给予多重补贴

多孩家庭购房可享受购房补贴: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对符合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在市主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按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家庭购买首套或二套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凡在市主城区购买首套或者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不含)以下补贴6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90—140(含)平方米补贴8000元/套;购买房屋建筑面积140(不含)平方米以上补贴10000元/套。

家庭购买车位可享受购房补贴: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市主城区内购买新建地下车位并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每个地下车位给予车位合同价款3%的现金补贴,补贴资金在所购车位办理不动产登记证书后予以兑付给购买人。

特殊人群购房可享受购房补贴:遂宁市缴纳社保满1年人员、2022年5月20日后结婚的新婚夫妻、2022年5月20日后在我市新就业或新入职人员(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在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期间购买市主城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财政补贴,单户补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以上四项购房补贴自2022年9月1日起开始发放。若同时满足以上条件,购房补贴可相互叠加。

高层次人才购房可享购房补贴:对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一次性给予购房补贴,其中特殊和领军人才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给予全额补贴,A类人才(主要含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博士学位的人才及其他同类相当层次人才)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B类人才(主要含取得研究生学历且获得相应硕士学位的人才及其他同类相当层次人才)给予2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发放时间自2023年3月起。

二、购房补贴发放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新建商品房(含住房、车位)购房人,在办理完成所购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即可书面申请领取财政补贴。符合文件规定的补贴范围,但超出文件有效期外取得房屋不动产登记证书的依然可以申请财政补贴。购房补贴自202291日起开始接受申请

(二)符合购房补贴政策的多孩家庭购房后,通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自行下载并填报《遂宁市主城区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需填写商品买卖合同网签及备案时间、申请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有效的市内商业银行账户账号。多孩家庭需提供乡镇(街道)出具的有效证明。

(三)辖区政务服务中心确定统一办理窗口,对辖区内购房补贴申请进行受理,船山区住房城乡建设、市房管局负责市主城区购房奖补资金进行逐一发放。

三、优化金融政策支持居民家庭合理住房消费

下调按揭贷款首付比例。调整遂宁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居民家庭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从30%下调至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从50%下调至30%。

优化公积金支持政策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遂宁市单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35万元提高至50万元,双缴存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2022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1日期间,在射洪市、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单缴存人家庭最高贷款限额由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可同时提取。2022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19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每年可同时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商业贷款组合贷。

降低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2022年5月25日起,符合遂宁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至30%。

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缴存人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可提取其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遂宁市辖区内有未结清的住房按揭贷款,可提取家庭成员(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按揭贷款。

四、出台相关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

分别从允许开发企业分期开发分期办理不动产权证加快商业用房去库存适当调整地下车位配建比例延长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缴纳时限降低房企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优化配套费缴纳时间优化施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办理流程等方面出台相关涉企优惠政策,助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