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省住建厅督导检查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202112月2日,住房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刘宇飞带队到我市蓬溪县和船山区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督导,督导组一行全面检查了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开展情况。检查组采用入户现场抽查结合查阅资料方式,按照《交叉检查整体情况评价表》和《交叉检查入户情况评价表》内容进行逐一核实。刘宇飞处长向村民详细询问了解危房改造过程的实施情况和满意度,重点关注了改造后房屋的质量和危房改造相关标准的落实情况,并对我市切实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一是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结合中、省关于危房改造工作的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建村镇发〔2021200号)文件规定,精准识别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把控申报程序,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及时解决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和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

二是要持续发力,压紧压实责任。使用好“一卡通”农村危房改造阳光审批系统,熟悉系统操作的流程,加快农户信息录入,加强与乡村振兴和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在系统中完成申报、审核、审批。对照任务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安排,加快推进危房改造开工数量,确保在20223月底前全面竣工。  

三是要全过程监管,严把质量关。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标准,加强对改造过程质量安全的巡查,严把施工质量关,确保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施工操作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并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