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6年06月12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宣贯制度明方向 规范管理提效能 ——市城建档案馆举办《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宣贯会

5月22日,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组织召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宣贯会,全馆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本次活动采取集中研读与交流讨论相结合的方式,就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档案局最新发布的《规定》重点修订内容和贯彻落实要求进行了深入学习。

会议对《规定》的修订背景、核心内容和主要变化进行了集中宣贯,重点解读了档案接收范围、归档责任、全生命周期管理、移交时限调整、信息化建设专章、信用监管机制以及档案开放利用等关键条款。与会人员结合日常接收、保管、利用等环节的实际问题,逐条对照研讨,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工作调整方向。

结合我馆2026年度“资源强基、管理提质、服务增效、创新赋能”的工作主线,会议还对当前对标新规推进的相关工作进行了通报:一是落实“资源强基”,全面摸清底数,完成对全市竣工验收后未按期移交建设工程档案项目的排查,重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档案“应归尽归、应收尽收”。二是强化“管理提质”,健全闭环机制,深入县区开展在建工地城建档案业务指导服务,明确“谁形成、谁负责,谁移交、谁负责”原则,构建事前告知、事中指导、事后监管的闭环机制。三是服务增效,优化档案利用服务流程,推进“就近办、便捷办”,为应急处置、民生保障等重点工作提供24小时档案支撑。四是推进“创新赋能”,加快“数字城建档案馆智慧一体化管理平台”升级和“数字档案馆”创建工作,强化电子档案异质异地备份机制,严守涉密档案管理规定。

通过本次宣贯,全馆干部职工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增强了对新规的理解和执行能力。下一步,市城建档案馆将以新规为指引,全面落实各项制度要求,推动我市城建档案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提供更有力的档案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