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2024年8月26日,住房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川建行规〔2024〕12号),市领导作了批示,市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了安排部署。现将《四川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及资源化利用行动方案》转发你们,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请一并遵照落实。
一、突出系统治理。按照有效消纳、“变废为宝”的原则,坚持把设计阶段的源头减量、装配式建筑运用、施工阶段的土方自平衡、土石方堆填替代、转运调配阶段的临时暂存、规范化运输、集中分类堆放以及处置阶段的剩余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环节作为整体通盘思考谋划,实现物尽其用、各取所需,避免单纯把建筑垃圾作为无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减少末端处置的压力,到2025年,新建房屋建筑和市政项目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300吨/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量不高于200吨/万平方米。
二、搞好协同治理。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性,形成建设、市政、城管执法等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内部的合力,大力争取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理解和支持,执行好《遂宁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遂建函〔2024〕4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垃圾日常监管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的通知》(遂建函〔2024〕40号)等系列安排,以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居民小区依法合规暂存和执法检查转运调配过程为主要抓手,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重点解决有关行政许可和备案如何办理、建筑垃圾如何暂存、怎样转运、运往何处调配处置等群众最关心的事项,动态消除建筑垃圾污染外环境、随意倾倒、乱堆乱放等现象。
三、着眼长远治理。按照《研究全市建筑垃圾综合治理有关工作的纪要》(遂府阅〔2024〕27号)部署,特别是《关于抓紧建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的通知》(遂建函〔2024〕92号)要求,想方设法尽快建成、投运一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缓解目前的“场所荒”。将《遂宁市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专项规划(2024-2035)》的顶层设计愿景切实转换为项目工程量、可视化实物和投资金额数,加快推进建筑垃圾特许经营或其他合法治理模式,分片区规范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到2025年底,我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满足实际需求,城市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