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自然人:
为规范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提升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效果,改善大气质量,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五个部门于近期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遂宁市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遂宁市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通知》(遂建发〔2020〕191号)。根据《四川省散装水泥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相关规定,本行政区域内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应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划定。按照前述规定,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各辖区及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拟定了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现向社会征求意见。“禁现”区域如下。
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搅拌站的区域,原则上与遂宁市国土空间规划所划定的中心城区城镇开发边界的范围一致,包括老城区、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高新区(含直管区、安居园区、船山园区、创新园区)。具体包括:船山区13个街道(广德、灵泉、慈音、九莲、龙坪、嘉禾、凯旋路、高升街、育才路、南津路、介福路、富源路、镇江寺路街道),新桥、永兴、仁里、龙凤、保升、北固、唐家7个乡镇;安居区凤凰、柔刚2个街道,以及安居、会龙、玉丰、聚贤4个乡镇。
(联系电话:0825-2311079;联系邮箱:390575234@qq.com)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2月7日

市中心城区禁止使用袋装水泥、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设置移动式
搅拌站区域图(红色轮廓线内为“禁现”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