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提高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质量意识,提升建筑工程品质,争创精品工程,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四川省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办法》等有关规定,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结合本市实际,起草制订了《遂宁市结构优质工程考评办法》。
二、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五个章节,包含总则、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工作纪律、附则。阐述了遂宁市结构优质工程考评的依据、范围、工程项目参评条件、申报流程、阶段评价、综合评价、公示发证等内容。
三、政策特点
(一)本办法对市结构优质工程评定程序和组织形式进行了调整,申报项目现场评定分为县级评定和市级评定,由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在规定时限组织开展并明确了县级评定和市级评定的权重值。
(二)本办法坚持标杆引领,鼓励申报工地开展省、市、县质量安全现场观摩会,并作为加分项且明确了加分值。
(三)本办法对申报工地不符合评选为“市结优工程”的九类情形进行了明确;对申报单位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市结优工程的情形,明确了惩处方式。
四、贯彻落实
严格落实标准,树立建筑施工质量示范标杆,督促指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打造形象品牌。靠前服务,积极开展政策宣贯,鼓励指导企业积极参与,不断提升建筑施工质量、建造水平。加强审核把关,严格遵守职业操守和行业规矩,确保规则制度规范实施。
五、施行时间
本办法自2024年10月5日起执行。原《遂宁市市级结构优质工程评审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六、政策解读
解读机关: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231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