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公布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公告

 

按照中共遂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分工的通知》(遂编发〔201743号)的要求,现将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公布如下: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市本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及拆除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对市本级城镇燃气、市政道路、市政桥梁、城市隧道、城市照明设施、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城市广场、城市供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运行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对市本级房屋住用安全、物业服务行业行使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依法对各区、县、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指导。

特此公告。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