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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遂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政策解读

2024年11月4日,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合印发了《遂宁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和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好房子”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全市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更好满足群众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实际,制定了《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重点从提高设计标准、落实绿色低碳、应用BIM技术、逐步实施住宅全装修、严控住宅质量、严格验收流程、建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创新物业服务9个方面,32条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一)提高设计标准。优化住、读、厅、厨、浴、生活阳台等基本居住功能。鼓励室内空间拓展,设置首层架空层或户外挑高大平台等开放交流空间。提高设计质量和服务水平,落实完整社区和五分钟生活圈要求,住宅小区地下车位尺寸可在现行标准上适当提高,充分预留电动车充电基础设施安装条件,适量设置残疾人等专属车位。鼓励实施“第六立面”建设等。

(二)落实绿色低碳。坚持绿色发展的理念,倡导高品质住宅按照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鼓励在高品质住宅项目中率先执行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三)建设智慧住宅。依托智慧城市技术支撑,引入“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思维,实现室内设备智能控制。完善住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逐步推动全屋智能技术应用。

(四)应用BIM技术。高品质住宅在设计、施工、运维阶段可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BIM版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向住宅买受人提供数字化房屋竣工图纸。

(五)逐步实施住宅全装修。住宅全装修需符合“基本设施配置完备、基本使用功能具备”的基本装修标准。

(六)严控住宅质量。提升住宅建设全生命周期的品质意识,加强常见问题防治。可开展逐户、逐间进行带水、带电、带负荷验收。大力实施样板示范制度,通过技术交底、岗前培训,提升标准化生产水平。

(七)严格验收流程。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实现开发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落实“先验房后收房”制度。全流程风险管控,保证业主购房信息知情权和施工质量监督权。

(八)建立质量保修保险制度。住宅中有防水要求的防渗漏质量保修期限应不低于省现行最低质量保修期限相关要求,建立房屋交付回访制度,推行房屋定期体检和房屋质量保险制度,以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

(九)创新物业服务。探索制定与高品质住宅相适应的物业服务标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创新“物联网+维保”服务模式,与BIM运维相结合,实现多维度一体化物业服务体系。探索“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满足居民多样化多层次居住生活需求。

《指导意见》还提出四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协调。成立由住房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共同参与的高品质住宅建设联席工作机制,因地制宜编制新建住宅品质提升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加强政策激励引导。通过激励政策,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提高住宅建筑建设品质,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吸引住房消费。三是加快推动示范引领。开展高品质住宅建设试点,打造一批精品住宅项目。四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开展业内企业交流、优秀案例评选,引导开发企业参与高品质住宅开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