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召开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并对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强调。
2022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牢牢守住生态环境“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始终以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态度对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充分发挥“统筹、指导、监督、评价”职能,严格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常态化开展“多督合一”,统筹抓好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实施新一轮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项目,统筹使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城镇污水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各类专项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推进城镇污水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按时保质开展我市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建设,进一步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
二是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机制,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利用新媒体、文化活动、儿童游乐、教育教学等多种途径,增加宣传的维度、广度、深度,潜移默化培养市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加强与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主动邀请人大参与指导,审慎推进地方立法后续工作。
三是深化工地道路扬尘和噪声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六个必须、六个不准、六个百分百”要求,加快推行建筑工地扬尘和噪声治理总承包负责制,对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评价及费率测定与污染防控工作挂钩,加快推动船山区范围全面禁止施工现场搅拌。联合城管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定期开展建筑工地执法检查。严格督查,精细化道路和公共区域清扫保洁,加大机械化清扫和喷雾降尘力度。
四是加快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积极推进“新景源”“绿素”“射洪长江经济带”“射洪工业园”等环保问题整改销号,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五是认真推进污泥专项整治工作。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充分履职尽责,加强跟踪监管,统筹抓好我市污泥处置厂建设,抓紧时间做好“新景源”“绿素”“城南二污”等污泥处置工作,有效推动《遂宁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管理办法(试行)》落地落实。
六是扎实抓好住建领域问题整改。认真查摆遂宁市生态环境警示片中涉及住建领域的问题,严格按照职能职责分解任务,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协作配合,将任务点对点交办到辖区和相关部门。同时,进一步强化督导督查,采取督办、警示、提醒等方式,压实辖区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有效消除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风险、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