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市住建局为全市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职能,主要职能及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业、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实施规范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参与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燃气、热力、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全市测绘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和土坯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2016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预算包括一级预算行政单位1个,二级预算事业单位11个,其中参公事业单位2个(市房管局、市质安站),全额事业单位4个(市城建档案馆、建设监察支队、代建中心、隧道管理中心),差额事业单位5个(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政工程管理处、市照明管理处、市造价站)。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市住建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2,782.5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7,871.58万元,其他收入1,801.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3,109.28万元。相应安排预算支出12,782.5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540.50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48.9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34万元,专项支出10,839.8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行业管理,承担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建设的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1,942.75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专项支出10,839.83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及代建中心等行使行政、事业管理职能、职责,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建设工作任务,完成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市住建局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65.1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及代建中心代建残疾人事业等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36.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及代建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项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0.2万元,主要用于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的推广和应用工作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4.2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城乡社区支出10,587.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处、环卫局、园林局、路灯处、质检站、定额站、建设监察支队、城建档案、房屋管理及代建中心的代建项目等部门完成单位基本职责、职能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69万元,主要为代建设中心代建出入境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等业务管理。
(七)国防支出294.47万元。
(八)公共安全支出556.70万元,主要为代建项目支出。
(九)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500.00万元,主要为代建的其他文化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市住建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6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0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15年预算持平。
(二)2016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6.60万元,较2015年预算数下降31%,市住建局2016年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央、省、市的有关厉行节约、压缩财政成本等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2016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保证工作业务的顺利开展的公务接待,及各省、市、县地方交流等方面的公务接待。
(三)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8辆,其中:轿车16辆,多功能乘用车2辆。
2016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0万元,较2015年的预算增长了38%(新增2辆公务用车),其中:购置经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90.0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开支,以保障行业业务工作的开展、检查,省上联系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市住建局2016年履行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业、风景名胜事业的规范管理工作,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1,046.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的行政运行835.8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10.98万元(含代建中心190,00万元)。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2-4.项目支出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