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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住建局为全市建设行业的主管部门职能,主要职能及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业、风景名胜事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及实施规范管理,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参与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工程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定额;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资格管理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房屋装饰装修市场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全市建筑活动,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及装饰装修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设计人员的资格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排水、燃气、热力、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公园、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指导和管理城镇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城市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负责全市供水、燃气、热力、市容和环境卫生等企业的资质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城镇园林绿化工作,负责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指导人民防空工作。承担全市测绘行政管理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危房和土坯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受灾村镇及国家、省重点建设项目地区村镇迁建、重建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主要工作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省住建厅的支持下,市住建局按照“五个战略定位”和“六大兴市计划”的要求,积极开展“城镇优化”、“环境提升”、“民生改善”、“产业壮大”等相关工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绩。荣获全省住建系统绩效考核一等奖。 

  城镇优化。一是按照新修编的城市总规,积极构建“一核两带三片”的城镇网络体系“一城两区五组团”中心城区开放型、组团式大城市发展格局,全市完成城市市政建设投资40余亿元。积极推进遂宁开发区、河东新区、物流园区、金桥新区、龙凤新城、安居新城等多个城市新区建设,新区建成区面积达72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的92%。遂宁城市新区建设得到省委、省政府充分肯定,全省城市新区建设工作现场会2015年12月在遂宁举行,遂宁在会上作了新区建设经验交流发言。二是加快推进“百镇建设行动”和“绿色城镇建设行动”,建成了拦江、沱牌、龙凤等3个绿色小城镇,高起点、高标准编制完成12个省级试点镇建设规划,2013年以来开工建设各类基础设施项目46个,累计完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6亿元,其中2015年完成投资5亿元。已新(改)建试点镇场镇内道路15 公里,场镇道路硬化率达90%以上;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12个示范乡镇均配备完成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收集和中转设施,供水普及率达100%;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电信设施覆盖率达100%。三是深化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投融资体制机制、行政区划和社区管理制度等改革,出台了《遂宁市引导农业人口就近城镇化实施方案》、《遂宁市关于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全市城镇化率达到45.91%。 

  多城联创。一是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经过精心准备和积极争取,成功申报成为全国16个“国家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市”之一,是四川唯一入选城市,也是西部地区首批唯一入选的地级市。按照《遂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计划(2015—2017)》,遂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面积为25.8平方公里,试点区项目分7大类共346个,三年计划总投资58.28亿元,其中2015年组织实施了32个海绵城市建设试点项目。二是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市容、秩序管理,强化市政、园林、环卫、照明等设施建设和管护,完成了市城区小街小巷近300个破旧路名牌升级改造,完成了金玉街、梨园街和嘉禾路道路整治改造工作,在中心商务区、裕丰游园等处实施完成了好人广场、诚信一条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建设,完成了滨江公园防灾避险基础设施的建设。三是积极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启动实施了渠河污染治理及景观提升工程、公园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人行天桥和滨江步道拓宽及景观提升工程,垃圾环保发电项目已正式开工,对银河路垃圾中转站实施了扩容改造;草拟了《遂宁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编制了《遂宁市餐厨垃圾处理经营权出让方案》,积极推进我市餐厨垃圾处理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将医疗废弃物的收运、处置范围由市城区、船山区、安居区扩展到了蓬溪县、射洪县,加大了全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程度;对渠河饮用水隔离防护栏进行了全面维修,更换维修防护栏300余米。四是积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建立了全市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系统,对工程建设实现实时监控;全面完成了“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转换”工作,并切实开展了推广使用与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相联系的“遂宁坐标系”工作;完成了“遂宁市中心城区地下管线普查及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和 “智慧遂宁-遂宁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环境提升。一是大力开展环境质量再提升行动。加强重点行业、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源地监管保护力度和加强秸秆焚烧工作。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垃圾治理保验收行动。6月17日,我市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接受了国家十部委授权的第三方测评公司的入村调查,并顺利通过国家的考核验收。三是大力开展城镇品质上水平行动。明确城镇禁建区域,严格生态环境保护,持续开展了“新老五乱”治理工作。四是大力开展设施建设增投入行动。全面推行农村垃圾“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新模式,全市共投入资金1.66亿元,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9.7万个,添置垃圾运输车批辆5838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100%。 

  住房保障。一是积极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以遂府办发〔2015〕2号文件印发了《遂宁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以遂府办函〔2015〕96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货币安置的通知》。2015年,全市新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1621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75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14463套),完成目标任务16219套的100%;基本建成8544套,完成目标任务6454套的132.4%;竣工8062套,完成目标任务6445套125%;实施棚改货币化安置6156套,完成目标任务5587套的110.2%;定向向农民工提供公租房244套,完成目标任务240套的102%。二是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2015年,全市完成农村危旧房改造2572户。 

  产业发展。一是推进企业转型升级。2015年我市共有3家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晋升一级资质,2家开发企业升级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目前,全市共有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7家,建筑专业承包一级企业1家,房地产开发一级企业3家。二是积极采取扶持措施。以遂府函〔2015〕104号文件制订出台了《遂宁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的九条措施》,为拉动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三是切实加强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积极推进“省级结构优质工程”、“省级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评选工作,成功创建省级标化工地4个,省结构优质工程3个,全市未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四是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稳步发展。建筑业总产值和房地产开发投资分别首次突破200亿元和100亿元大关,均创历史最高水平。其中: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0.39亿元,同比增长15.55%;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11.91亿元,同比增长29.6%;建筑房地产业两项实现地税收入共计29.23亿元,同比增长12.29%,占全市地税收入的60.33%。 

  二、部门概况 

  2015年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下属二级决算单位1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包括市房管局和市质安站,其他事业单位8个,包括市代建中心、市环卫局、市园林局、市政管理处、市照明处、市造价站、市城建档案馆、市建设监察支队。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市住建局收入决算总额为57429.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097.56万元,经营收入867.65万元,其他收入25664.5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0216.7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83.39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6181.73万元,主要原因是代建项目数量增加。 

  2015年市住建局支出决算总额为41039.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万元,国防支出1210.5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433.1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3.02万元,医疗卫生支出134.2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14.6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222.3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事务等支出26.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35.17万元,其他支出19508.23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5097.17万元,主要原因代建项目数量增加,相应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安排情况 

  市住建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市住建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城市建设、管理、行业发展等相关工作需要。 

  基本支出4059.32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728.36万元,是用于保障市住建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行使行政、事业管理职能、职责,完成城市基础设施维护工作任务,完成专项业务工作和代建项目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1万元,用于代建项目遂宁市检验检疫办绿改提升工程支出; 

  (二)国防支出1210.53万元,主要用于代建项目遂宁市人民防空用房建设支出; 

  (三)公共安全支出433.18万元,用于代建项目武警支队公寓和遂宁市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1043.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死亡抚恤747.22万元,用于代建项目遂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修建支出295.8万元; 

  (五)医疗卫生134.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514.60万元,主要用于可再生能源推广和应用工作支出123.3万元,垃圾中转站建设支出247.3万元,社区垃圾袋装支出144万元; 

  (七)城乡社区事务管理支出1247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差额和自收自支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市政处、环卫局、园林局、路灯处、质检站、定额站、建设监察支队、城建档案、房屋管理、代建中心等部门完成单位基本职责、职能支出。 

  (八)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98万元,主要用于散装水泥推广和新型墙体材料应用等工作支出。 

  (九)住房保障支出935.17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114.62万元,廉租住房工程支出820.55万元。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出国出境1起一人次,总费用2.19万元,与2014年人次持平,主要是一人参加国务院港澳办组织的赴港参加香港公共服务管理研习课程学习,了解香港特区的整体情况及特区公共行政管理及相关范畴的事务。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市住建局系统安排公务接待费决算数25万元,与2014年系统决算数下降45.8%。主要原因是接待到遂宁考察学习的团队减少。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主要是国内公务接待25批次,168人,共计支出2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本系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6.23万元,与2014年系统决算数增加26.23万元。主要是因为局属单位市房管局和市质安站于2015年参公管理,两个单位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由原经营性收入安排转为由财政经费安排。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行政业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本系统现有公务用车32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6辆,多功能乘用车13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使用情况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住建局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37.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市住建局2015年政府采购592.2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6.2092万元,主要是采购办公设备、市政维护用的隔离栏、环卫维护设备等;政府采购劳务支出19.337万元,主要是采购环卫广告宣传牌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市住建局全系统2015年共有车辆10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74辆。 

  附:表1.收支决算总表 

  表1-1.收入总表 

  表1-2.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2-1.人员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2.日常公用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财政拨款决算明细表 

  表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