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造价工程师协会
关于2012年度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人员
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区县招标办,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各有关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造价人员的从业行为和提高业务水平,根据建设部《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建设部
150
号令)、《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
2006
]
013
号)和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
2012
年四川省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培训的通知》等相关要求和部署,经市建设局领导同意,继续教育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参加人员
1
、区县招标办,各建设、设计、施工、咨询单位有关人员;
2
、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2012
年底以前取得资格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二、
培训内容
1
、《四川省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川建发[
2012
]
3
号);
2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四川省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
2011
]
6
号)
3
、《四川省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办法的通知
》(川建发[
2009
]
67
号)
4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一)》
三、报名地点及时限
按省造价工程师协会的时间安排,凡参加培训人员从
2012
年
5
月
14
日起至
2012
年
5
月
21
日(
18
、
19
、
20
三天不办理)止带上造价人员执业资格证(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带继续教育证)到市造价工程师协会(市建设大楼
1211
室)报名,联系电话:
0825
-
2310657
。
四、培训时间及课程安排
培训时间:
2012
年
5
月
22
日在市委党校教学楼集中学习,集中学习当天不予报名。
五、其它
各单位及人员务必高度重视,对持有全国造价工程师、四川省造价师(员)证(章)人员,不按照文件规定参培,接受继续教育的,注销其从业资格。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