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14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建筑垃圾问题系统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通报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7个建筑垃圾问题典型案例、近期外省市建筑垃圾行政执法案例,相关科室、单位就近期工作提出了建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陶敏、唐静、曾柯、市房管局局长敬云川分别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地、居住小区、中转运输、末端处置等建筑垃圾治理和行政执法工作作出部署,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要汲取案例教训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集中公开通报7个建筑垃圾典型案例,凸显党中央对建筑垃圾治理的高度重视,全市住建系统干部职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标自查,举一反三,充分认清当前的形势,正确认识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
会议要求,要加强行业监管。
各辖区建筑垃圾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垃圾处置活动监管力度,重点纠治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和处置端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避免单打独斗,协调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及时请示报告本级党委、政府,避免出现监管真空。
会议强调,要着力解决问题。
一是要全面摸清起底建筑垃圾治理现状。紧盯“老破小”、废旧厂房、中环线周边、城郊结合部等区域,全面掌握建筑垃圾的暂存场所、末端处置场所相关情况,严格落实“治理一处、核实一处、销号一处”要求,做好存量建筑垃圾清运处置,实现全过程、全链条化监管。二是要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要落实有关专项治理方案要求,认真开展2024年第二季度交叉检查,聚焦“建体系、严监管、抓处置”三大方向,综合采取“盯守+巡查”“错时+延时”工作模式,着力构建建筑垃圾源头治理、过程监管和末端处置的全过程闭环式管理。三是要严格执法检查。要与柔性执法区分开来,在涉及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要严肃依法治理,要加大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要节点的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多渠道、多时段、全方位监管,督促建筑垃圾产生者、运输者、处置者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做到情况在一线掌握、措施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
会议还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进行研究安排。
机关有关科室、局属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含城管执法)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市建筑业协会、物业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