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3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出台《遂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文件报送规定》

为加快我市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全面提高我市城建档案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水平,充分满足社会对城建档案利用的需求,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实现城建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和建设事业同步发展,我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建设电子文件与电子档案管理规范》《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以及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设工程声像文件归档标准》等规范要求,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及我市实际情况,完善并制定了《遂宁市建设工程电子文件与电子文件报送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再次明确了所有进馆的工程资料,建设单位在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纸质文件的同时,报送一套与纸质文件一致的建设工程电子文件和声像文件。进一步细化了纸质文件、电子文件、声像文件的归档范围和归档要求。

该《规定》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我市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促进城建档案健康发展,确保进馆工程资料完整性和准确性更好地为遂宁城市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