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信时间 |
2025-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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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标题 | 法规到底是给谁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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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内容 |
尊敬的住建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
遂宁市住建局于(2019)年12月发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主要内容是:1:商品房销售(包括商铺),必须实行“一房一价”政策。
2:“备案价”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
3:必须向住建局提交“一房一价”备案表。
4:此文件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请问两位局长:1:此文件为谁制定的?
2:为什么开发商《万众置业有限公司》可以不执行“备案价”?
3:无论是没执行“备案价”政策,或者是为开发商,找合理的理由,(说了假话)都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由于两部门的执法不作为,默许、纵容开发商的违法行为,给我和广大商户造成的损失由谁负责???
本人强烈要求政府部门,严查此违法行为,追究个人法律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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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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