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2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0-12-24
来信标题
遂宁市没有纳入施工现场评价的零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标
来信内容
遂宁市射洪施工项目没有纳入施工现场评价的零星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标准是否能够参照成建价[2013]16号文件执行
办理情况
  • 对遂宁市射洪施工项目没有纳入施工现场评价的零星工程项目,其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计取标准应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全文明施工费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建发〔2011〕6号)第十条第2款执行;如经发承包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参照成建价〔2013〕16号文件的标准执行的,则按照发承包双方约定办理。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