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11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1-02-25
来信标题
关于遂宁市住建局网站信息不健全的回复
来信内容
领导,你好: 关于我本人提出的“关于遂宁市住建局网站信息不健全”信息回复,我本人对相关单位回复持有不同意见,具体意见如下: 一、 对于公开信息不全问题,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对全国政府网站的建设发展作出明确规范: 1. 《指引》提出,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门要开设政府门户网站。原则上一个单位最多开设一个网站,乡镇、街道及县级政府部门应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原则上不单独开设网站。 2. 《指引》指出,集约化是解决政府网站“信息孤岛”、“数据烟囱”等问题的有效途径。各地区各部门要统筹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通过统一标准体系、统一技术平台、统一安全防护、统一运维监管、集中管理信息数据,集中提供内容服务,实现网站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综上所述,蓬溪县住房管理相关单位均未有县级网站,根据《指引》相关政策应集约化建立遂宁市住建局网站,所以市辖区不分管其他辖区业务但住房管理局官网应集约化各辖区方管业务信息。 二、 关于市场监管不能查询所有楼盘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文件,第十四条 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第十五条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我认为商品房前十备案信息、住宅前十备案信息、近12个月新建商品房成交信息等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并且根据第十九条 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商品房买卖是很多家庭的一级重大事件,极大的涉及公民利益应、权益当依法全部公示。 三、 关于房屋面积备案公示、预售许可证查询等栏目县(市、区)信息不全问题,根据2017年《指引》政策文件下发至今已近三年,为何达不到集约化? 综上所述,遂宁市城乡住房管理局2121-2-23日回复的内容,我本人持有不同意见,烦请相关部门解惑。
办理情况
  •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提出的宝贵意见。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公示公开信息不全问题。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和职责分工,我局负责市辖区房管业务信息公开,县(市、区)住建部门负责其他各辖区房管业务信息公开。同时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内容要求,县级政府部门原则上不开设政府网站,通过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故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县(市、区)房管业务信息只是其中一个渠道。为了方便群众统一查询,目前我局正在征求未委托我局公开房管业务信息的县(市、区)住建部门意见,争取全部纳入,统一在我局网站公开。 二、关于市场监管专栏不能翻页查询所有楼盘信息问题。市场监管专栏全部信息是重要的行业数据,是政府制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重要支撑数据,不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住建和房管部门无权公开发布该行业数据。目前我局公示了市辖区每日前十备案信息、住宅前十备案信息等内容,目的是让群众了解房地产市场基本动向。同时,房地产行业相关统计数据的发布单位是统计部门,您若有需要可以浏览市统计局网站或咨询当地统计部门。 三、网站集约化问题。根据《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内容要求,我局已经完成内部网站集约化工作,各县(市、区)住建部门网站由县级政府门户网站进行集约化管理。 对以上回复意见如有疑问,请联系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信息档案科(联系电话:0825-2326052)。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