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4-03-14
来信标题
北滨郡府住宅厨房主水管上楼层与下楼层接头处断裂导致下楼层厨房被淹,物业不处理
来信内容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是居住北滨郡府小区的市民,3月10家中厨房被水淹,逐步排查至3月13号为排水管漏水导致;且我们自家不排水也会继续有水排紧我家厨房,因此找物管协商为主排水管漏水导致,物业(挂名为泰佳物业)不处理,让业主自己先修,后面看具体原因;后我们没办法,只有自行安排人处理,打墙补漏;最终原因为主水管上楼层与我家相接处水管断裂至约只有水管直径1/6处有粘结(水管及现场照片及视频有保留),为前期开发商水管拼接问题和楼房沉降导致。现目前导致开墙、补水管,后期恢复墙体直接费用5000余元,厨房地面及墙体、客厅墙体、楼下住户还存在长期潮湿,霉变、维护等费用。现物业不赔偿、过程中多次推避责任。希望建设局领导予以调查。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经遂宁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物管科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办理情况

    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责成遂宁经开区建设交运局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业主屋内厨房确有漏水情况,物业工作人员收到反馈问题后,上门对渗水漏水问题进行查看,确认该业主漏水处为排污主水管与业主家分水管处断裂导致。北滨郡府小区于2017年交房入住,按照《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规定,物业保修期内,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发生的维修等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不得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中列支。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由共有该物业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物业专有部分面积比例分摊。现该业主房屋已过保修期,且漏水不涉及共有部分,遂宁经开区建设交运局已督促物业公司与该业主友好协商,如该业主对物业处理结果不满意,可提起诉讼。

    二、回复回访情况

    我局工作人员对网友进行回复回访,网友对我局回复表示满意。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