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4-11-26
来信标题
燃气领域不正之风
来信内容
燃气改造,问题如下 一、为什么捆绑远程燃气表?为什么增加业主用户负担(不定期更换4节电池),增加环保污染量(电池更换); 二、电磁阀增加用电量 三、为什么强制停气换表(以前的表属于国家标准,强行换的表属于行业标准,标准向低看齐符合哪个国家的法律) 四、我们买住房的时候缴纳了配套费,为什么强制变更解除燃气用气合同? 五、对未到期燃气表强制进行更换,是不是涉嫌浪费国家资金? 六、称由政府领导决定指定配套产品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是远程智能表的优点。该小区燃气表具2017年由燃气公司实施的集中普通表,无数据远处功能。更换燃气智能表具后提高了用户的安全性:智能燃气表具有异常大流量关阀、长期无流量关阀等安全辅助功能,能够实时监测燃气流量,一旦发现燃气泄漏等异常情况,会及时预警并自动关闭燃气供应,有效防止事故的发生。提升了管理的便捷性:智能燃气表支持远程抄表、实时计费,用户可以通过手机查看燃气使用情况,并进行线上缴费,避免了传统燃气表需要人工上门抄表、缴费的麻烦。配备使用电池是远程表使用的必要条件。

    二是项目实施情况。此次燃气改造针对燃气表具达到使用年限方才涉及强制更换,表具未达到使用年限采取自愿更换的原则,不存在浪费国家资金的行为。此次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具体实施,表具等材料采购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无政府领导决定指定配套产品情况。目前更换的智能远传表具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膜式燃气表》GB/T 6968-2019,《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建设行业标准无线远传膜式燃气表》CJ/T 503-2016,两项标准,根据CJ/T 503-2016第5.1.3条要求,燃气表使用的基表(计量部件)应符合GB/T 6968的规定,不存在标准向底看齐的情况。表具在安装时配备2对5号南孚电池,用户使用习惯不同,电池更换周期10-18月不等。增设电磁阀是与报警器探头联动,经实测电磁阀与报警器使用功率为4w,月均耗电量3度不到。

    三是强制变更燃气合同核实情况。经向四川华润万通燃气有限公司核实,只在开户时与用户签订了供气合同,之后更换表具并未强制变更解除燃气用气合同。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