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7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4-02-27
来信标题
促进主城区地产发展措施政策实施存在问题
来信内容
第一条第二项中“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昨年12月份我家通过中介卖房,买家将首付款给后,我们在河东二期定房,开发商12月29日去房管所登记,我们旧房过户是1月19日。就因为开发商早登记,导致我们不能享受这个政策,我们怎么知道开发商好久去登记。 因此,投诉该项政策存在纰漏,没有站到群众角度看问题。
办理情况
  • 网友,你好!你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市税务局相关部门将联系你做好政策解释工作,你也可致电0825-2710502进行咨询。谢谢你的理解与支持!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