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5年12月08日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来信时间
2023-04-06
来信标题
向山小区三期物业收地下停车费
来信内容
向山小区三期是拆迁安置小区,智诚物业向业主收取了物业费,还向业主收取地址停车费和车位服务费是否合理?物业收取停车费和车位服务费的标准和依据是什么?是否有相关文件?小区存在物业收停车费的价格高低不一!业主多次让物业公司出面做出解释并解决问题,物业公司避而不见不谈,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物业费,不作为,小区居民的财产被盗,物业公司不管,安防不到位,小区很多地方没有监控,小区保安亭中经常无人值守。关于物业乱收停车费和不作为的行为,给小区居民的生活带来了极度不好的影响,我作为小区居民之一,请求上级领导帮助群众解决问题。
办理情况
  •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责成遂宁经开区建交局核实处理,现将核实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遂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建筑区划内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遂发改〔2014〕319号)规定:地面停车,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一星级物业服务每车每月140元,二星级物业服务每车每月160元;三星级物业服务每车每月180元;四星级物业服务每车每月200元;五星级物业服务每车每月220元;收费标准含地面车位租赁费和停车服务费。地面临时停车按每车每次3元收取;具备电子计时设置条件的,可实行计时收费,基价按4小时内3元收取,超过4小时每增加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内每车最高不超过10元。地下停车。停车管理费由物业服务企业按每车每月不超过50元标准收取。地下停车位租金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或建设单位)协商确定。 (二)经核实,物业公司进场以来,一直参照开达、富源公司及周边安置小区收费标准80元/月/辆进行收费(包括车位租金和管理费)。您反映物业公司前期停车收费标准不一的问题属实,我局已责成遂宁经开区建交局要求物业公司尽快将统一的收费标准及相应依据对外公示,同时督促物业公司加强巡查管理,提高物业服务质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邀请您关注“遂宁住建”微信公众号,注册使用“智慧物业”在线反馈物业管理问题。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04-13